【01周報社論】莫走曾蔭權舊路 林鄭要重拾領導力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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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囚一年的前特首曾蔭權,上周刑滿獲釋。他在任內錯誤地把香港的發展綁定在商界身上,忽視廣大市民需要,加上貪腐行為,最終落得罵名;現任特首林鄭月娥縱然甚少提到「積極不干預」、「大市場小政府」等不合時宜的原則,但最近在處理長者申領綜援合資格年齡限制、粉嶺高球場去留,以及消費者權益等問題上,顯示她把商界利益置於社會整體利益之上,漠視大眾福祉,欠缺從政者應有的承擔。政府要重拾領導力,似乎遙遙無期。

根據港大民意調查,曾蔭權和林鄭月娥分別在2005年和2017年上任時,評分高達72及61。必須指出,兩人開局不錯,實際上是受惠於當時董建華和梁振英不得民心所致。基於這個因素,繼任者只須稍有表現,便容易獲得民眾認同。不過,倘若領導者無法「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多高的民望也會揮霍掉,而審視林鄭最近種種漠視民生的舉措,她似乎正在重蹈曾蔭權民望「高開低收」的覆轍。

林鄭2017年競逐行政長官時,主打「同行/ WE CONNECT」的口號,儘管期間發生了不懂得用八達通出閘、抱怨「便利店無廁紙賣」等笑話,但當時還有不少人對她充滿期待:一方面,希望她能擺脫梁振英的粗暴管治作風,修補社會裂痕;另一方面,希望這位童年時一家人住在狹窄單位、因欠缺書桌而被迫在床上做功課的特首,能夠基於早年的艱苦經歷,在上任後急市民所急。

可是,港府早前決定由2月1日起,把長者申領綜援合資格年齡由60歲上調至65歲,證明「同行」只是一句動聽的宣傳口號。綜援是社會安全網,旨在協助因種種原因而無法工作的市民,可說是香港這個社福沙漠的一點點「綠洲」。如今政府貿然提高申領年齡,只會令部分合資格申領者跌出安全網,違背社會公義。勞福局局長羅致光甚至大言不慚地說,有國家計劃將退休年齡由65歲延遲至68歲,香港「已落後於國際」。必須強調,在社福等領域,香港早被挪威、瑞典等北歐國家遠遠甩在後面,甚至比不上主要競爭對手新加坡,為什麼官員不拿它們來比較?為什麼不見賢思齊?

林鄭2017年競逐行政長官時,主打「同行/ WE CONNECT」的口號。(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理解數據極為偏頗

還記得在曾蔭權任內,當局曾提議向作為一般福利的「生果金」設立入息審查,招致批評。現時林鄭甚至向作為弱勢社群重要保障網的綜援動手,她對長者的刻薄寡恩,較其前上司曾蔭權有過之而無不及。歸根究柢,公務員出身的曾蔭權和林鄭等官僚極偏頗地理解數據,他們過度重視人均GDP、經濟自由度等排名,卻對堅尼系數、貧窮線等反映社會不公、基層生活實況的數據視若無睹,弱勢人士所面臨的困難根本不被他們放在眼內。儘管林鄭在社會壓力下,決定為60至64歲健全申領綜援人士發放1,060元「就業支援補助金」,但這種調整只是把政策的缺陷修補掉,並未改變她管治思維與價值原則。只有重新思考社會的核心價值,深思如何為弱勢群體建立保障,林鄭才可找到作為香港特首應有的位置。

樓價高企、「劏房」處處等事實,早已證明了香港社會存在結構性不公。然而,官員總是視而不見,或者給自己藉口逃避。例如在收回面積達170公頃的粉嶺高球場一事上,林鄭一直態度閃縮,盛傳當局可能採納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去年8月一個「離地」建議——政府收回32公頃土地,用作公眾球場或改建為公園等。若「陳智思方案」獲得接納,高球場就毋須被政府收回,在該處建屋也就無從談起。

在解決住屋需求這個極為迫切的問題上,林鄭與曾蔭權同樣欠缺承擔:後者任內覓地不力、停建居屋,置民眾基本需求於不顧,直至任期快將完結,才後知後覺地提出復建居屋方案;林鄭看似比較有為,覓地較為積極,但必須認識到,目前房屋問題已比曾蔭權年代嚴峻得多,她的步伐應更加進取,包括援引《收回土地條例》,從地產商手上收回閒置土地,以及全面收回高球場。如今我們看到的卻是,她被商界精英群體「綁架」,對基層市民的住屋困局漠不關心。在這個層面來說,林鄭只是另一個曾蔭權。

在解決住屋需求這個極為迫切的問題上,林鄭與曾蔭權同樣欠缺承擔。(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林鄭上任時,一些人曾經認為,在種種難以跨越的路障下,她可以在個別議題上選擇而為,現在看來,她的施政方略其實就是呼應商界要求。消委會去年發表冷靜期研究報告,建議規管金額500元以上、為期超過六個月的合約,適用範圍包括美容、健身、時光共享、遙距及非應邀合約,希望杜絕不良營商手法。可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在最近出台的公眾諮詢文件中,只提出立法規管美容及健身行業,合約金額門檻更提高至3,000元,而且未有涵蓋合約期限。

不難看出,商經局是在商界壓力下,推出旨在搪塞民意的「縮水版」諮詢建議,試圖以「難以平衡各方利益」為由,把矛盾「和諧」掉。其實,只要商界誠實經營,誤墮法網的機會微乎其微,但縱使如此,政府仍以「便利營商」為由,不敢展現杜絕不良營商手法的決心,足見其軟弱至極。

官員高估商界作用

長期以來,香港都是「重商輕民」,這個結構若要健康運作,前提是商界利益有助於社會整體發展。倘若商界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存在結構性矛盾,社會必然不穩,衝突是早晚的事。香港目前或許歌舞昇平,但只要結構失衡的老問題解決不了,將會導致社會動盪不安,商界利益最終亦會受損。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在最近出台的公眾諮詢文件中,較消委會去年發表冷靜期研究報告寬鬆。(資料圖片)

可惜的是,香港有太多從政者和公務員過度重視商界在社會中的作用,甚至錯誤地把香港的發展綁定在商界身上。必須強調,政府親近商界不一定是問題,但當局必須同時認清,商界只是整個大生態系統的一部分,它雖然可發揮重要作用,但並非絕對。

相比於社會既得利益者,普通市民更需要關注,這是簡單不過的道理。因此,在長者申領綜援合資格年齡、高球場去留,以至到消費者權益等問題上,我們呼籲林鄭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切實做到她口中的「同行」。令人扼腕的是,政府迄今在上述三個事例的取態表明,香港的主導者依舊是商界,林鄭缺乏足夠魄力和勇氣去改變不合時宜的管治思維;又或許,她根本看不見社會不公,不認為目前社會問題有多麼嚴重。

可以說,相比死抱「大市場小政府」邏輯、只想「打好這份工」的曾蔭權,「好打得」的林鄭月娥看似強悍,實際上只是虛有其表——在革新管治思維、建立更公平社會的層次,他們處事圓滑但缺乏承擔。兩人最多只是在「程度」上有些不同,沒有「本質」上的分別。

人們說林鄭「好打得」,意思是她不畏權貴,但事實證明她名不副實。政府明明已經非常倚重商界,商人明明已經擁有極佳的營商環境,為何政府連稍為觸碰既得利益的勇氣也沒有?曾蔭權的先例說明了,從政者若回應不了民眾訴求,改善不了日益嚴峻的民生問題,民望便不可能長期高企,社會亦很容易陷入動盪。林鄭千萬不能自滿,以為自己繼承了經歷梁振英管治後嚴重撕裂的香港,只要不犯大錯,就能恢復香港的「和諧」。如果她真的如此膚淺,見樹不見林,將會在這種想像中迷失,結果只會被香港人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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