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塌樓】政府會向業主發出勘測令 議員:罰則輕 約束難
紅磡機利士南路50號唐二樓露台昨日(21日)凌晨突然塌下,住客在睡夢中驚慌逃生,整幢樓宇於意外後立刻被圍封進行鞏固工程及調查,直到今日下午5時許始告解封。屋宇署最新回應指,將於明日向該樓宇的業主發出勘測令,着令其委任認可人士為樓宇結構及狀況進行詳細勘測,並會進一步調查塌露台意外的成因。有議員則質疑勘測令只限於同一組物業,不包括其他區內舊樓,未能保障社區內居民的安全,而區內已收購的舊樓林立,現有罰則未能向發展商提供誘因做好維修。
屋宇署昨日臨時封閉涉事唐樓的地下、一樓、二樓及三樓,政府承建商到場進行緊急清拆及臨時支撐工程,包括清拆一樓露台,以及為二樓和三樓露台進行臨時支撐工程。工程於昨午展開,並於今午約5時10分完成。現時,唐樓地下、一樓、二樓及三樓已全面解封,受影響居民可返回住所,但各人一致達成共識,不會回唐樓居住,各人暫獲社工或田生地產安排暫住賓館或區內其他唐樓單位。
唐樓業主須委任認可人士 詳細勘測樓宇結構
換言之,涉事唐樓縱解封,亦暫不會有人居住。屋宇署在今日傍晚指,將於明日向該唐樓的業主發出勘測令,着令其委任認可人士為樓宇結構及狀況進行詳細勘測。至於有關該唐樓一樓石屎露台倒塌的原因,以及該樓宇的單位有否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表示會作進一步調查。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和區議員袁海文與屋宇署助理署長何鎮雄先生今日會面,並引述當局指,最快於明天亦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6(A)條,向機利士南路46A、46、48、48A及50號的業主,同樣發出勘測令。
議員:發展商無誘因維修已收購物業
黃碧雲認為,如發展商委任認可人士進行勘測及維修所有已收購物業,隨時需要數百萬;黃又引用《建築物條例》,指違反第26(A)的命令,罰款即監禁1年及最高罰款$50,000,相關罰則對大業主或發展商實在過輕,在舊樓即將進行重建前,根本提供不到誘因令發展商遵守命令,致令他們寧願罰款也不進行維修,而屋宇署巡查不足,執法不力,亦令事件更為嚴重。
黃碧雲亦質疑相關命令只處理46A-50號同一組物業,並不包括同一街道相隣的同齡唐樓,「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未能保障社區內居民的安全,並要求屋宇署立即就全港50至60年樓齡以上樓宇進行安全檢測。而涉事唐樓業權擁有者「科美發展有限公司」及發展商恆基地產,民主黨則表示將會約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