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外賣員漏單謊稱有人補送 客服拒退款賠優惠券限30日內用

撰文:歐陽德浩 郭梓謙
出版:更新:

外賣平台因疫情在香港迅速發展,惟消委會數據揭示,相關投訴個案,由2019年的101宗,增至去年的1,061宗,增幅逾9倍。例如有送遞員謊稱已將外賣送至門外,即使消費者致電平台客服,職員仍堅稱外賣已送達,直至消費者提供影片紀錄才願意改口,更投訴至消委會才獲安排全數退款。

縱使成功收到外賣亦不代表安全,有消費者打開外賣後,才發現內裏只有三分之一的食物,送遞員又謊稱剩餘的食物,將由另一人運送,但事主等待良久仍未有外賣,客服亦只願意退回一張628元的優惠券,更限在30日內使用,最終投訴至消委會才可解決。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形容外賣平台「處理手法唔理想」,仍有改善空間,認為消費者有權取消外賣,甚至直接退款。

事主去廁所無即時應門 外賣員謊稱已留下外賣

消委會數據顯示,外賣平台相關投訴不斷飆升,2019年只接獲101宗,惟新冠疫情爆發後的2021年已達637宗、2022年再升至1,089宗,即使去年疫情完結,只微跌至1,061宗,即疫情前後的增幅有逾9倍。消委會提供以下兩宗個案作為例子。

投訴人丁先生以某點餐平台叫外賣,但送遞員較APP預計送達時間提早到達,碰巧他正在洗手間無法即時應門,其後發現送遞員並無留下外賣便離開。丁先生致電平台的客服,職員稱經聯絡後,該送遞員稱已在門外留下外賣,但他再度出門及前往大堂仍不見外賣,保安員更告知送遞員已將外賣帶走。

+2

事主提供影片紀錄 客服改口認外賣員「自行處理訂餐」

丁先生查看門外監控後正式確認送遞員沒留下外賣,於是再聯絡平台客服。但職員仍堅持送遞員已完成送遞,直至丁先生提供影片紀錄,客服才改口表示送遞員已按公司指引致電及按門鈴,惟客戶沒有回應而自行處理訂餐。丁先生對解釋不滿,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消委會介入後,該外賣平台翻查紀錄後表示,雖然送遞員已遵從所有送餐守則的步驟,惟紀錄內容與實際情況有出入,認為送遞員不當,並將情況交由營運支援團隊反映,以及向丁先生安排全數退款。

2/3食物未有送達 外賣員謊稱有人補送

投訴人甘太在某點餐平台叫外賣,費用為956元,但最終只取得價值328元的食物,即有2/3的食物並未有送達。當時送遞員表示剩餘的食物,將由另一名同事運送,但甘太一家等候良久,仍未收到餘下的食物,於是聯絡平台客服反映及要求退款。

惟客服表示不能退款,只退回一張價值628元的優惠券,限於30日內使用。甘太認為規定在短時間內使用價值逾600元的優惠券,並不合理。因此她要求平台退回5張100元及1張608元優惠券,有效期180日,但遭到平台拒絕。

消委會在接獲甘太投訴後,聯絡該點餐平台。最終平台在扣除15元運費及5元平台費後,將餘下未送達的食物費用,即608元退還予甘太。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右)。(黃浩謙攝)

黃鳳嫺︰外賣平台應釐清送貨政策

外賣平台往往提供優惠券了事,不選擇直接退款。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形容外賣平台「處理手法唔理想」,仍有改善空間。她表示,顧客有時等候外賣多時,最終未有食物送到,惟他們卻不能退款,亦未必希望取得平台積分或現金券作為解決方案。

黃鳳嫺呼籲外賣平台釐清送貨政策,若外賣不合情理遲到或「甩單」,不應只「按個別情況處理」,認為消費者有權取消外賣,甚至直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