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欠債2.6萬億 重組方案甚至不是方案 官稱清盤能保障債權人
中國恒大集團自2022年被申請清盤,經過6度押後,事隔19個月,今早(29日)再在高等法院聆訊時,恒大的法律代表作最後嘗試要求押後,主審法官陳靜芬回應一句:「Enough is enough.(夠了)」便頒下清盤令。陳官下午頒下判辭解釋理由,透露恒大負債高等2.38萬億人民幣(約2.6萬億港元),多次提出的重組方案都未有進展,最後提到的方案甚至不算是一個重組方案。陳官認為,公司若不再由其創辦人許家印控制,或更有效發行新股或債務工具,相信清盤更能保障債權人的權益,因而頒下清盤令。
是次聆訊除了呈請人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of Intershore Consult (Samoa) Limited, 亦有其他債權人,包括債權人小組AHG等。
公司根本資不抵債
判辭透露,恒大集團的負債分為離岸和境內債務兩類,其中離岸債務為253.58億美元,境內債務為169.33億美元,合共約422.91億美元(即約3298.7億港元)。單就本案的呈請人,恒大集團拖欠8.62億港元。法官又指,恒大集團資不抵債。根據恒大集團於2023年9月的報告,截至同年6月30日,恒大集團共有1.74萬億人民幣的資產,而負債則為2.38萬億人民幣。
提議債務轉恒大汽車等股份不可行
清盤案於2022年9月首次聆訊,之後多番押後,以處理債務重組方案。其中去年12月的第五次聆訊,該方案涉及把債務轉換為恒大、恒大物業及恒大汽車的股份,呈請人在書面陳詞指該方案並不可行,但庭上表示不要求立即頒下清盤令。法官遂同意押後,但表明恒大集團需在下次聆訊時提交更詳細的資料,並爭取債權人支持。
無提進一步資料非真誠推出方案
惟法官指,經8星期押後,恒大集團未有提供進一步資料。債權人小組AHG一方在書面陳詞指,恒大集團未有提供涉案資料,顯示該公司非真誠地推出有效的重案方案。
新方案甚至不是一個重組方案
同時,恒大集團亦於同月26日向法庭申請押後3個月,以提供最新的重案方案。 惟法官形容,該「最新的重案方案」甚至不是一個重組方案,更遑論是一個完整的方案。如原本的債權人分為多組,而新方案把會把其中的A、C兩組,統一為一個組別,但兩組債權人的權益不同,質疑是否可視為同一組,並以同一方式對待。
非由許家印控制有助發行新股
法官最後指,呈請至今已19個月,恒大集團未能提供可行的重組方案,讓案件再押後。相反,法官認為頒下清盤令可更為保障債權人的權益,獨立的清盤人可掌控公司,保存相關資產。此外,法官指若恒大集團不再由創辦人許家印控制,有助公司發行新股或發債。考慮以上因素,法官決定頒下清盤令。
案件編號:HCCW2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