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懶人包|首輪4.22實施 禁售產品、分類、罰款要早知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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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雖押後至8月1日全面實施,但今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香港將實施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包括禁止食肆提供或銷售9類即棄塑膠餐具,並禁止酒店提供洗漱梳妝用品。日常常用的棉花棒、熒光棒、雨傘袋等塑膠用品亦將禁止銷售及供應,只在特定情況下可獲豁免。下文將詳盡講解「走塑」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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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管制即棄塑膠.專頁|禁膠的疑惑 走塑替代品 最新資訊全集

Q1. 禁止塑膠類型包括哪些?

一般常見塑膠,例如發泡膠、PET、PP、PS等;並涵蓋其他類型的塑膠,包括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生物降解塑膠(聚乳酸、玉米澱粉等),或以上塑膠物料製成的淋膜等。

不包括未經化學改性的天然聚合物,例如植物纖維等;或只作為添加劑的非結構性聚合物,例如黏合劑、油墨、黏結劑等。

Q2. 首階段管制即棄膠具適用哪些情況?

首階段管制即棄餐具分為三種情況,包括禁止向堂食/外賣顧客提供,或是禁止銷售。其中發泡膠餐具、膠飲管、膠碟、膠進食用具等,禁止提供及出售。

僅膠杯、膠蓋、膠食物容器等,仍可向外賣顧客提供,但不准堂食使用。

九類即棄膠餐具將被管制。(綠色餐具圖片)

Q3. 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有哪些類型?

共有九類︰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進食用具(叉、刀和匙)、碟、杯、杯蓋、食物容器(如碗和盒)、食物容器蓋。

▼4月22日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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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首階段管制其他塑膠產品適用於哪些情況?

首階段管制其他塑膠產品分為三種情況,包括禁止銷售/免費供應,或是禁止製造。其中棉花棒、熒光棒、雨傘袋、膠牙籤、蛋糕裝飾等,禁止銷售及免費供應。

至於酒店洗漱梳妝用品,如膠柄牙刷、塑膠包裝牙膏、膠樽裝水、塑膠容器的身體清潔用品(沖涼液、洗頭水、護髮素、潤膚露和洗手液)等,以及過往在街上免費派發的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只准作銷售用途。

此外,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不論是否屬於即棄,一律不准製造。

Q5. 什麼情況獲豁免?

.預先包裝的食品/飲品,例如連接在紙包飲品上的即棄膠飲管、杯麵、雪糕杯內附上的即棄膠匙等。

.醫療原因,例如零售及餐飲處所,向有醫療需要的顧客,例如病人或殘障人士,提供即棄膠飲管。

.進食藥物。

.科學研究或實驗。

.用於法證科學化驗。

▼4月22日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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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一旦違法如何處理?

根據立法會文件顯示,任何人一旦違反有關法例,環保署將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最高罰款可達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