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上殺妻】醫生作供透露 遭勒死妻子原為被告情婦
男商人涉嫌乘坐的士途中,突脫下皮帶將妻子勒死案,今(16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多名醫生作供,指被告被捕後曾咬舌自盡,被診斷為精神錯亂。他後被送到小欖精神治療中心後,又稱不想死想回普通監倉。精神科醫生亦透露被告與死者關係,指死者原為被告情婦,被告離婚後娶她過門,惟死者欠下2百萬巨債,案發前不久,兩夫婦仍四出向人借錢。醫生又認為,被告並無精神病,他雖有吸毒習慣,但非有幻覺,只是較為敏感。
被告李長再,45歲,被控於2015年10月28日謀殺46歲妻子李麗雅。案件發生在10月23日,李麗雅與被告乘的士從油塘往落馬洲期間,遭勒頸後被送往醫院,昏迷5日後死亡。
急症室醫生李國平供稱,被告事後被送院,曾一度想咬舌自盡,又指被告未能作出正常反應,雖然有說話,但未能說出完整字句,故診斷他為精神錯亂。
被告曾有吸冰毒習慣
小欖精神治療中心的心理學家鄧宛兒供稱,被告有吸食冰毒的習慣,而最後一次是在案發前兩天。鄧指被告當時精神承受巨大壓力,又因妻子離世而患有認知障礙,曾有自殺傾向而被送往小欖後,之後又表示不想死,並要求送往荔枝角收押所。
死者曾是被告情婦
鄧又指,來自福建的被告曾在家鄉做廚房工人,18歲時到深圳生活,28歲時來港與家人團聚。被告34歲時與首任妻子結婚,育有一子,後來與死者發展婚外情而離婚。
他與死者於2011年交往,兩年後再婚。2014年,死者欠下200萬債務,夫婦二人未能還錢而四出向朋友借錢。案發前,死者則飛往菲律賓向舊同學借錢,被告則因未能入境而留在香港,案發當天,被告到機場接死者。
專家指被告並無精神病
鄧下午作供時指,她在醫療報告中診斷出被告並沒有患上精神病,亦沒有幻覺。雖然被告曾向她指出,他案發時突然眼前一黑,並見到債主捉著死者及推她落井,惟鄧與被告多次求證後,認為案發時被告只是沒有意識,故不認為他有精神病及幻覺。
被告吸毒後變敏感非有幻覺
辯方質疑被告事發前兩天曾吸毒,質疑被告案發時受冰毒影響,鄧則指,冰毒可引致幻覺,影響亦可維持2至3天。辯方又指,被告曾向鄧透露,懷疑案發時的士被人跟蹤,惟鄧認識被告案發前收到債主追債訊息,故他的懷疑是合理的,而非幻覺,而被告案發時只是精神錯亂。她又指,被告即使吸食冰毒,人變得敏感,但不相信有精神病及幻覺。
聆訊下周一續審。鄧將繼續接受盤問。
案件編號:HCCC34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