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受養人爭議 政府接受一夫多妻 拒受同性婚姻存不公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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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籍女子QT 與同性伴侶於2011 年在倫敦透過民事結合註冊為同性伴侶,同性伴侶其後來港工作,QT 兩度申請受養人簽證隨伴侶來港但被拒,QT 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敗訴後,今提出上訴,並指出香港婚姻法也不接受一夫多妻,但入境政策,卻准擁有多個配偶的人士,以受養人簽證申請其多名配偶來港,但同性伴侶卻「一刀切」被拒於門外,認為這屬歧視。

英國御用大律師Dinah Rose指入境處做法涉歧視。(陳雯慧攝)

上訴人QT及答辯人入境處,均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處理上訴。代表上訴人QT的英國御用大狀Dinah Rose在陳詞時強調,本案不是爭議同性婚姻是否合法,而是爭論入境政策就配偶身份以受養人來港簽證的問題,並質疑入境處「一刀切」拒絕批准,透過民事結合註用的同性伴侣的簽證。

Rose續說,香港作為國際經濟城巿,吸引各國的專才來港工作、讀書及投資,並批准他們可申請他們的配偶和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以受養人簽證身份來港,目的是為家庭團聚。根據入境政策,在配偶申請受養人簽證上,他們必須提供婚姻註冊證明和家庭合照、相簿,以提供合法及事實的證明。

認為入境處做法只為行政方便

ROSE批評,本港入境處只批准英國婚姻註冊證明,但不批准英國已承認的民事結合的伴侶,另外因本港婚姻法不接納同性婚姻,同時拒絕同性伴侶以受養人簽證身份來港,認為入境處「一刀切」做法,只為行政執行方便,這已對QT構成直接和間接的歧視。

雖然事後入境處批准QT簽證,獲准留港12個月及工作,但這不是理想做法,她一直只希望同性伴侶以受養人簽證來港。

律師指同性戀權益應受保障

首席法官張舉能質疑,本港婚姻法不接納同性婚姻,未必觸及違法事件,Rose表示同意,但是有香港其他法例都保障同性戀權益,作為政府確保同性戀權益不被受損。Ross更列舉,本港婚姻法亦不接納一夫多妻婚姻制度,但在受養人簽證上,卻批准申請者只要符合條件,可申請多名配偶以受養人來港。

另外Rose在今早開庭前一度表示關注,上訴庭昨天批准同性已婚配偶梁鎮罡的上訴案件,認為兩案的論點互相影響,上訴庭會否考慮梁案而延期本案裁決;不過上訴庭認為,本案早已排期今日審訊,若將兩案互相考慮,亦對本案不公平,加上上訴庭明言,負責處理在梁鎮罡案代表政府的律師在場,相信必要時會提出協助。

政府代表:同性權益是立法選擇

代表政府的英國御用大狀Monica Carss-Frisk下午陳詞,她不同意本案毋須完全考慮本港婚姻法,因為婚姻重要性將一個人的身份、關係改變的合法證明,至於配偶和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可被視為受養人,都是婚姻下衍生出來的另一項身份。

Carss-Frisk又說,根據歐洲人權法庭所指,同性戀不能和大多數的異性戀比較,同性戀的權益不是法律權利,而是立法的選擇,所以同性婚姻不存在歧視。

聆訊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CACV 11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