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警涉襲擊並毀露宿者家當 辯方質疑誣告警員 事主否認指警亂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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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警員涉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砸爛露宿者的家當,及誣衊露宿者藏毒等,案件今(12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向越南籍事主盤問時,質疑事主虛構遇襲,指他送醫院檢查時,報告未提他曾投訴受襲,亦未有作認人手續,指事主認識的另一名露宿者涉藏毒,故誣告警員以求替對方開脫,又指他肋骨骨折是事前已造成。事主否認誣告,指警員施襲時「總之亂咁嚟,拳打腳踢」,他更稱當時有大叫:「警察打人。」

8名被告否認刑毀襲擊等10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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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有多項案底包括暴力及不誠實

辯方今盤問時指,阮文山有多項案底,包括7項與暴力有關,17項與不誠實有關,阮承認有該些案底,但不記得詳情。辯方續指,阮亦涉在另一宗偷竊的案件中,認罪後替同案另一名不認罪的被告作供,但該案法官指他不誠實,最終阮沒有全數認罪三分一的刑期扣減,阮庭上確認未獲全數刑期扣減。

辯方質疑誣告警員

辯方續指,被告聲稱於2020年2月4日被襲,而當天「阿十」因涉藏毒被捕。律師指,被告虛構被警員毆打,以替「阿十」和自己涉及的指控開脫罪名。阮庭上否認,強調:「有就有,無就無。」又指他被襲時,曾以廣東話大叫:「警察打人。」他在覆問時補充,當時他的頭、左腳被壓著,未能郁動。他的左右胸、左腰被襲,亦遭踩背,「總之亂咁黎,拳打腳踢」。

醫療報告未提曾受襲

阮亦指,2月4日被帶到警署後,被送到醫院求診,當時曾把警員襲擊他一事告知醫生,辯方質疑醫療報告指阮稱受傷,沒有稱被襲。報告指阮右胸有觸痛,沒有發現外傷和發紅。雖然控方案情指阮右邊有一節肋骨骨折,但律師指,即使屬實,亦是在2月4日前造成,阮否認說法。

未有參與認人手續

辯方又指,阮只錄取口供,未有參與認人手續,因為他想誣告警員,因此不參與認人手續,又指阮在口供「講到天花龍鳳都得」,阮強調沒有誣告警員。

8名被告依次為:郭展昇(31歲男警)、韓廷光(29歲男警)、梁飛鵬(29歲男警)、龐雋詩(29歲女警)、林華嘉(44歲男警長)、莫志成(25歲男警)、尹栢詩(25歲女警)及陳守業(27歲男警)。 他們全部共被控10項罪名,包括5項妨礙司法公正、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2項刑事毀壞罪。

控方案情共涉兩次事件,分別於2020年2月4日和24日發生。就2月4日的事件,第一、三和八被告涉襲擊越南籍露宿者阮文山,另外第五至七被告涉誣陷另一名越南藉露宿者「阿十」藏毒。24日的事件則指稱,第一被告毀壞阮等人的物品。另多名被告涉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阿十」曾被控毒品相關控罪,他去世後,控罪撤銷。

案件編號:DCCC12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