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成立樓宇改善支援中心 協助舊樓業主遵辦消防條例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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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今日(18日)宣布,成立消防處樓宇改善支援中心,就遵從及提升舊式樓宇消防安全的法例要求,提供一站式支援。消防處會為業主解釋消防安全條例要求、介紹政府現有支援服務,及協調圖則審批程序和工程驗收安排等事宜。有需要市民可致電支援中心熱線2272 9112查詢。
支援中心會向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或之前建成或首次呈交建築圖則予建築事務監督審批的舊式樓宇(包括指明商業建築物、綜合用途建築物、住用建築物及工業建築物)及訂明商業處所的業主及佔用人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進一步協助他們遵辦《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第502章)、《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及《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第636章)的規定,以完成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支援中心的服務對象是受上述三條《條例》規管的樓宇業主及佔用人,他們如在遵辦《條例》時遇到疑難,可致電支援中心熱線或親臨中心求助。支援中心的服務包括解釋條例要求、介紹政府現有支援服務,以及協調圖則審批程序和工程驗收安排等事宜。
支援中心亦會協助業主申請政府各項資助及「招標妥」計劃的服務,並在有需要時將個案轉介相關部門或機構跟進。由業主及佔用人收到相關條例的指示開始,支援中心在每一階段均會提供一切適切的支援服務,直至工程完成並符合法例要求。
有需要的市民可親臨支援中心(地址:九龍大角咀道42號消防處旺角辦公大樓3樓),亦可致電支援中心熱線(2272 9112)查詢,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八時(公眾假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