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電梯意外】安全裝置彈簧鎖上三猜測:方便、失誤、捱住先

撰文:梁融軒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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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朗豪坊天梯3月時溜後導致18人受傷,調查後發現安全裝置其中一條彈簧被鎖上,因此沒於驅動鏈斷裂後煞停天梯,機電工程署副署長薛永恒指彈簧只能人為鎖上,正循此方向刑事調查。專家和業界對彈簧為何鎖上各有猜測,包括技工為方便安裝鎖上彈簧,但其後忘記復原;技工調較時失誤;技工是按承辦商指引,在發現驅動鏈有問題後鎖上彈簧「捱住先」,再找適當時間修理。

朗豪坊天梯至今仍然封閉。(黃偉民攝)

朗豪坊電梯意外於3月25日發生,資料顯示事故前兩天剛好完成例行檢查,而對上一次年檢則為1月27日。根據機電工程署《升降機工程及自動梯工程實務守則》,在進行定期保養及定期檢驗時,均應妥善保養、檢查、調校和測試驅動鏈安全裝置。

薛永恒指機電工程署仍要繼續調查彈簧是誰人鎖上,為何鎖上,以及在檢測時應否發現。而電梯承辦商奧的斯1名工程人員及1名註冊工程師因失職被釘牌6個月,機電工程署重申已翻查逾2,50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和工作日誌,發現他們沒有做好本份,因此有此決定。

安全裝置彈簧被鎖上,沒有啟動。(機電工程署報告)

教導員黃啟漢:免部件彈出方便安裝 忘記復原

職業訓練局電機業首席教導員黃啟漢懷疑技工是為方便安裝,而鎖上彈簧以免部件彈出,之後忘記復原。安全裝置屬奧的斯設計,需要打開才能看到彈簧,肇禍起因可能是承辦商沒有指引技工需要打開檢查彈簧,而工程師亦沒有盡責,在年檢中發現安全裝置失效。

工程師司徒家成:更換彈簧後調較失誤

香港工程師學會機械、輪機、造船及化工分部前主席司徒家成指出,機電署用「鎖上」是為方便明白,實際指調較彈簧的鬆緊。他認為是更換彈簧後,技工調較時失誤,以致鬆緊不符要求。一般只在年檢因老化等問題更換彈簧,日常保養較少機會調較。

業界謝景華:發現驅動鏈變異後「捱住先」

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謝景華則認為,技工可能發現驅動鏈有變異,根據承辦商指引先鎖上彈簧,以免安全裝置啟動,讓扶手梯在仍可接受的安全情況下繼續運行。他指修理驅動鏈需要2至3人處理,時間約1小時,可能當時沒有足夠時間和人手,電梯亦有其他安全裝置,因此用臨時措施「捱住先」。他強調做法必要經過風險評估,情況亦「極少」出現;同時強調,工友不會貿然「犯險」鎖上彈簧,程序上須取得承辦商的指引。他相信承辦商必會備存維修及分配工作的紀錄、執行者是否為該兩名「被釘牌」的工程人員等,要求機電署徹查清楚。

事故中的驅動鏈安全裝置。(機電工程署報告)

當日天梯運送約120名乘客,由4樓上行至8樓期間,突然停止並向反方向運行,調查報告發現,自動梯主驅動鏈事發時斷裂,用以監察主驅動鏈斷裂及過度延長的「驅動鏈斷裂裝置」(BCD)沒有觸動,故未能啟動附加制動器制停自動梯,因此是主驅動鏈及BCD雙重失效。機電署副署長(規管服務)薛永恒指,驅動鏈物料沒有問題,當時亦沒有超載,相信屬安裝問題。 主驅動鏈斷裂肇禍。據實驗室分析顯示,出事自動梯主驅動鏈因金屬疲勞而斷裂,裂紋非一朝一夕造成,而在驅動鏈斷裂裝置的可移動部件上,發現有潤滑油和附近環境的塵埃混合而成的黏性油脂積聚,而用於裝置可移動機關的兩條彈簧,其中一條在事故前被鎖上,致推動力減半,因此未能在主驅動鏈斷裂時正常地啟動附加制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