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1女欲劫身懷巨額現金過關客 遭警方Hit Team截獲 囚6至9年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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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1女涉嫌策劃搶劫一對身懷現金168萬美元(約1310萬港元)的過關客,4男架車並持械埋伏,女同黨則負責監視目標人物及報告位置,惟他們在行劫前被警方的「Hit Team」的探員制止,其中一名男子曾用電槍與警員對峙,最終全被捕。4男早前承認串謀搶劫及持械等罪,女同黨則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指本案經周詳計劃,被告各有分工,若非警員及時制止,兩事主必然被劫,判4名認罪的男被告監禁6至7年,不認罪女被告則入獄9年。

被告依次是:洪鈞裕(32歲)、蘇家禧(28歲)、梁子聰(27歲)、蘇木建(29歲)及賴惠珍(女,54歲),同被控串謀搶劫,指他們於2019年7月3日,在落馬洲新田交匯處串謀搶劫一對男女168萬美元。賴惠珍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定罪成;餘下4男被告在審訊前認罪,蘇木建及梁子聰另分別承認使用和藏有槍械罪。

4男1女被告在高等法院就企圖搶劫罪囚6至9年。

女被告負責通風報信角色關鍵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周詳計劃,被告各有分工,行劫前兩周曾有頻繁電話來往,雖然賴稱她與同案4名被告角色不同,但法官認為她在案中負責通風報信,角色十分關鍵。劫匪車內藏有大量武器,包括電槍、牛肉刀等,另有易燃物品可供銷毀車輛。倘若警方未有及時阻止,過關客身上巨款必然被劫。上述情況均屬加刑因素。

女被告不認罪無減刑因素囚9年

法官把串謀搶劫罪量刑起點定在9年監禁,洪鈞裕和蘇家禧認罪,減刑至6年。梁子聰另曾用電槍指向警員,判囚7年;蘇木建則選擇棄槍逃走,判囚6年9個月。賴惠珍不認罪受審,沒有額外減刑因素,判即時監禁9年。

女被告在離境大堂徘徊

案情指,2019年7月3日清晨約6時,一對男女(下稱:過關客)於落馬洲新田口岸過關,其時攜同逾168萬美元。其間女被告在離境大堂徘徊,隨後走到的士站打電話,通話中提及「綠的KF716」、「一男一女」及「白色環保袋載住啲錢」。過關客其後登上該車牌綠色的士。警員上前截查兩人時發現他們的背包和環保袋內藏巨款,女被告其後被捕。

4男被告被截時全部戴面罩

隨後,警方的「Hit Team」的探員在新田交匯處截停一輛可疑私家車,但該私家車開車撞向兩輛警車。私家車上4名戴面罩、手套等的男被告嘗試逃走,但最終均被制服,期間梁子聰曾用電槍指向警員,警員需擎槍制止;蘇木建則棄槍逃走。警員其後在車上搜出牛肉刀、電槍及錘子等武器,另發現賴曾於案發前兩周與另外4被告曾有頻繁通話紀錄。

案件編號:HCCC 310-3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