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型屋小爭執17歲少年被殺 髮型助理稱自衛 陪審團裁定誤殺罪成
元朗髮型屋的一名髮型助理,疑因阻女同事放雪糕入雪櫃而與女同事積怨,數月後他踩中女同事的鞋後,二人再起爭執。女同事因擔心,收工前叫朋友到來陪她離開,髮型助理涉折返並斬傷一名到場「陪放工」的17歲少年,少年最後死亡。髮型助理否認謀殺受審,陪審團今(6日)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而誤殺罪則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一(11日)判刑。
被告張斌,31歲,被控於2019年7月6日謀殺黃智煒(下稱黃,17歲)。被告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
案發當日被告曾用水淋戴的頭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元朗一間髮型屋任髮型助理,案發前數月曾和女同事戴澤寧爭執。案發當晚8時許,被告在髮型屋踩到戴,兩人初則口角,被告其後以水淋戴的頭,戴則掌摑被告。
東主夫婦曾作出調解
被告離開髮型屋後,戴聯絡一名男性友人「豬紅」和女性友人「老鼠」,著對方到髮型屋陪她放工。「老鼠」同意,而「豬紅」未有答允,但指會叫另一人到來。被告及後折返,在髮型屋東主夫婦調解下,被告向戴道歉但不獲接納。
有人曾以棍狀物打被告
東主夫婦把被告帶入店內,黃與戴認識不久,他在被告進入店後,和另外兩名戴不相識的男子先後到達。戴等人前往髮型屋一樓找被告,各人之後待在髮型屋外。此時,被告從褲袋取出利刀,向黃等人揮舞。混亂間,一名男子以棍狀物體打被告,被告則多次用刀插黃。
黃身上有20多處傷勢
黃之後離開髮型屋,但隨即倒地,途人見狀報警。他被送院搶救,晚上10時許去世。法醫指,黃的頭、胸口和雙手有20多處傷勢,死因則為胸部的刺傷和割傷。
被捕後稱自衛無心殺人
被告返回髮型屋,更換身上的T恤後離開。他於案發後不足1小時離港前往內地,於同月16日返港,因此被捕,並在警誡下稱:「我自衛㗎咋,我無心殺佢」。
戴澤寧早前作供指,於案發前數月購買雪糕,並打算放入髮型屋的雪櫃,遭被告所阻,兩人以粗口對罵。
此外,被告於案發時踩到她的鞋,兩人口角,被告以噴壺內的水淋她。而控方庭上播放涉案閉路電視片段,其中被告曾向她稱:「要打嘛?我10分鐘之後番黎」。
案件編號:HCCC30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