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一間日間醫療中心涉用無牌X光機等 衞生署展撤銷牌照程序
衞生署晚上(25日)公布,該署於銅鑼灣一間日間醫療中心例行巡查期間,發現該中心涉嫌懷疑使用無牌X光機及未經註冊注射用藥劑製品,並違反《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下日間醫療中心牌照條件及實務守則,該署遂於昨日(24日)開展程序撤銷其牌照,
衞生署沒有公布該日間醫療中心名稱,並指調查仍在進行中,會於調查完結後就相關檢控事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如有需要會將個案轉介至相關執法部門或監管機構跟進。
衞生署指,有關的X光機已被封存,該處所內未有發現存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稱是根據《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28條、30條及31條對該日間醫療中心啓動撤銷牌照程序,而在牌照被撤銷前,持牌人有14日的書面通知,並給予機會在通知日起計的10日內作出申述。
衞生署表示,於銅鑼灣一間日間醫療中心進行例行巡查期間,發現該中心涉嫌懷疑使用無牌X光機及未經註冊注射用藥劑製品。該日間醫療中心亦違反《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下的日間醫療中心牌照條件及實務守則,昨日已開展程序撤銷該日間醫療中心的牌照。
涉事X光機已被封存 未有接獲與該中心相關不良事件報告
涉事X光機已被封存,衞生署該處所內未有發現存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該署發言人表示,一直根據現行機制監察持牌日間醫療中心的合規情況,至今未有接獲任何與該日間醫療中心相關的不良事件報告。
衞生署亦正跟進涉嫌無牌行醫的違法行為
同時,署方亦正跟進有關涉嫌懷疑使用無牌X光機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以及無牌行醫的違法行為。衞生署指,在《輻射條例》(第303章)下,管有或使用無牌X光機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而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非法供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未有公布日間醫療中心名稱 衞生署解釋因持牌人有申述期
對於在新聞公告中未有提及涉事日間醫療中心名稱,衞生署回覆稱,由於相關日間醫療中心持牌人有14日的書面通知,並有機會在通知日起計的10日內作出申述,因此現時未能提供相關資料,並指該日間醫療中心的名稱、私營醫療機構編號及撤銷牌照日期將於撤銷牌照後於衞生署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網站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