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園前班主認欠薪135.7萬 貝鈞奇及多名職球員代求情 12.5判刑
前港超聯球隊愉園班主陳志實,涉拖欠職球員薪金。陳與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被勞工處票控共48罪。案件今(16日)在觀塘法院再訊,陳與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承認其中30張傳票,涉款135.7萬。裁判官先索取陳的感化和社會服務令,把判刑押後至12月5日。
辯方求情時指,陳志實的公司過去數年受到疫情影響,收入下降,影響他對愉園的支持,陳最終亦動用個人資金,支付所有欠款。律師又指,受影響的8名職球員以及足總會長貝鈞奇,均有替陳寫求情信,指他對愉園和體育界作出很大貢獻,相信他不是故意逃避責任,望法庭輕判。
認30傳票涉及7名球員
兩名被告: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下稱被告公司)和陳志實,原各被票控24項控罪,他們今分別承認15項控罪,即合共30罪。其中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承認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和9項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陳則承認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和9項在董事的同意或縱容下,或可歸因於該人士本身的疏忽,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而餘下的控罪則撤銷。他們承認的傳票,涉及10名僱員,其中7名為球員,包括屠俊翹、曾至孝等,以及現效力傑志的米基爾。
愉園被指欠薪 部份球員向勞資審裁處追討
案情指,被告公司於2019年8月成立,被告為公司董事。該10名職球員於涉案期間獲被告公司僱用,月薪介乎1.4萬至3萬元,遭拖欠薪金。其中球隊經理許家銓被拖欠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間的6個月的薪金,合共15.3萬多元。除許外,另9名職球員透過勞資審裁處追討欠薪,被告公司承認責任,但表示無力還款。審裁處作出判令,每名球員涉及的金額介11.3萬至18.2萬多元。被告公司未有在14天內根據判令支付款項,而陳志實作為該公司的董事,同意或縱容該行為。
被欠薪的員工亦包括球員。(詳看下圖)
求情指陳曾帶領愉園由丙組升至港超
辯方求情時指,陳志實現年52歲,其公司從事農業和小型裝修工程,亦為第10和11屆廣東省政協委員。愉園有60多年歷史,曾6奪頂級聯賽冠軍,惟球隊於2016年受打假波醜聞困擾,並跌落丙組。陳於2016年成為球隊班主,愉園在其支持下走出谷底,並於2019年奪得甲組冠軍,升上港超。
陳志實動用私人資金清還欠款
辯方指,陳支持球隊營運,只有付出但沒有盈利。惟受疫情影響,陳自己公司的收入大幅下滑,影響他對球隊的支持。雖然球隊出現財政問題,但陳仍積極面對,對職球員不離不放棄,最終動用私人資金,今年9月清還所有欠款。
貝鈞奇及8名職球員有寫求情信
辯方律師指,涉案8名職球員均有替陳寫求情信,指他對愉園和體育界作出很大貢獻,相信他不是故意逃避責任,望法庭輕判。
此外,辯方亦呈上現任足總會長兼愉園體育會會長貝鈞奇的求情信,信中講及陳的對球隊貢獻。
案件編號:KTS24438-49,24452-24475,24478-2448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