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8月近4000人被捕 涉借戶口洗黑錢 警:報稱不知情照加刑兩成
本港騙案持續上升,連帶借出傀儡戶口「洗黑錢」案俱增。警方今年首8個月拘捕3958名戶口持有人,超過去年全年總數,騙徒會藉詞利誘市民借出戶口,用作「洗白」騙款,警方強調,即使戶口持有人聲稱不道知戶口運作,都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被判入獄,甚至加刑,今年10月初便有被告遭法庭加監兩成。
據法庭資料,有搬運工人為了兩萬元報酬借出戶口,有地盤工因欠下網友「點數錢」交出戶口,法官判刑時表明,兩人因貪圖利益借出戶口,不信納兩人不知情,分別加監兩成至38及2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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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數字,詐騙及洗黑錢案涉及傀儡戶口總被捕人數近三年持續上升,2021年有2220人被捕,去年上升67%有3708人,今年首8個月已達3958人,超過去年數字,警方解釋,因為今年加大力度執法,加上香港騙案近期不斷上升,利用傀儡戶口洗黑錢人數上升。
警:有理由相信戶口處理犯罪得益可定罪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警司呂智豪指,騙徒在社交媒體投放廣告,聲稱聘請可在家工作的兼職,並藉詞海外生意合作夥伴不方便在港開設戶口,以金錢利益引誘求職者借出戶口。他又指,有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及網上情緣個案,騙徒會自稱駐守海外工程師、機師等,聲稱希望購買禮物給予受害人,需要其戶口的銀行卡或網上銀行戶口,從而獲得受害人戶口。他表示,傀儡戶口持有人多為無業者、低收入人士,但同時不乏護士、教師等高收入人士。
呂智豪強調,不少市民存有誤解,以為只有清楚知道黑錢來源才會被定罪,但其實只要事主有理由相信金錢為犯罪得益,仍協助處理都屬於洗黑錢,「唔一定要完全證明到啲錢係騙案或其他罪行嘅金錢,但只要有理由相信啲款項係犯罪得益仍然處理,咁就有機會犯咗洗黑錢嘅法例。」他指,今年10月初便有兩宗關連個案的傀儡戶口持有人被加刑兩成。
官曾指被告「貪心和貪婪」批准加刑
根據法庭資料,其中一宗洗黑錢案件,涉及兩名年約20歲的搬運工人及地盤工人,兩人分別被控清洗錢770萬元及329萬元騙款。案情指,搬運工早年結識一名陌生人「家俊」,「家俊」以2萬元換取搬運工的戶口,法官質疑「試問有甚麼工作,會要求借出四個戶口,然後,一個星期內便會賺取到兩萬元的工資?」為被告行為可疑,甚至明知戶口作不法用途仍借出,已構成洗黑錢。
至於地盤工,報稱在網上遊戲認識了一名網友「細King」,因為「細King」曾幫他買遊戲點數,因而欠下2000元。「細King」對他表示,需要一個銀行戶口來接收工資,惟地盤工沒有戶口,「細King」便要求他去銀行開戶口,並且應承抵銷欠下的遊戲點數,及額外給他2000元酬勞。
兩名被告求情時指,純粹因為被人利用才借出或開立戶口,而控方提出加刑要求,認為犯罪集團引誘年青人借出銀行戶口清洗黑錢十分普遍,傀儡戶口亦為騙徒進行犯法勾當時必須和不可或缺的一個工具,案件具普遍性以及對社會造成傷害。法官認為兩人「貪心和貪婪」同意加刑增加兩成,搬運工人由監禁34個月增至38個月,地盤工由24個月增至26個月。
警與律政司積極研究加刑 增加阻嚇性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葉俊汶指,法庭會按罪行對受害人損害性質、戶口持有人得益、罪案普遍性、對社會的傷害等決定刑期,未來亦會與律政司積極研究同類型案件加刑,以增加阻嚇性減少市民借出或賣出個人戶口的機會。
案件編號:DCCC 103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