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海關簽訂合作互助安排 關長何珮珊:加強雙方執法及便利貿易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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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及澳門海關今日(10日)簽訂《合作互助安排》及《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香港關長何珮珊表示,自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港澳兩地往來日益頻繁,兩地海關必須深化合作以配合粵港澳大灣區迅速發展,簽訂新安排標誌着兩地海關於不同範疇加強相互合作的共同願望,透過更緊密行政互助,加強雙方於執法及便利貿易方面的合作,推動高質量發展,建立互利共贏合作關係,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共同維護大灣區良好的發展環境。

關長何珮珊今日率領香港海關代表團到訪澳門海關,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簽訂兩份新安排。在簽訂《合作互助安排》後,兩地會繼續透過加強情報互換,以打擊跨境犯罪活動,亦將提升資訊交流,使雙方在便利貿易方面建立更緊密聯繫,為合法商貿活動締造便利營商的環境。

香港海關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已經與國家海關總署、澳門海關和29個海外海關組織合共簽訂31個類似的合作安排。

在簽訂《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後,香港與澳門之間的通關便利措施將進一步提升,為雙方的認可經濟營運商往來兩地的貨物提供便利貿易措施,例如減少查驗和優先清關等。是次與澳門海關簽訂的互認安排,使香港海關與其他海關組織簽訂的互認安排增至合共14份。

香港海關表示,將一如既往地與各地海關保持緊密合作,加強情報交換,打擊跨國犯罪活動,維護地區安全。同時,香港海關亦肩負「經濟發展推廣者」的角色,繼續積極推展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和互認安排網絡,讓更多企業透過計劃受惠,進一步加強香港和鄰近區域,特別是東南亞以至整個亞太地區的合作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