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鏢場東主非禮失知覺女顧客只判社服 上訴庭嫌太輕改囚2年

撰文:陳雯慧 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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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鏢場東主三年前趁相熟女顧客飲酒後不省人事,性侵犯對方,其後法醫發現她體內及場內酒杯殘留鎮靜劑,而事主內褲及陰道外亦有東主精液,東主後來承認非禮罪名,去年於高院獲輕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指刑期過輕,今日提出覆核申請,並獲上訴庭接納,改判東主即時入獄2年,相關理由押後頒布。

被告李潤堅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女客人。(資料圖片,被告facebook截圖)

被告李潤堅,35歲,報稱自由身廣告顧問,2011年開始玩飛鏢,翌年參賽獲獎,並曾於日本及台灣等地出賽,案發時在新蒲崗一幢工廈經營飛鏢場Four Kings Darts Club,他在覆核刑期期間一直坐在犯人欄外,但在宣判時,遭上訴庭法官要求坐回犯人欄內,他聽到被改囚刑,沒有太大反應。

被告去年只獲判社會服務令後,事件曾引起關注刑罰過輕,而女事主亦曾向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求助。鄺俊宇得悉上訴庭裁決後表示,判刑反映香港仍然有公義,希望判刑可助女事主解開心結。他讚揚女事主具備勇氣,願意站出來求助,呼籲若有人遇上類似不幸遭遇,應挺身而出,爭取公義。

辯方指,被告由判刑至今已完成136小時社會服務令,上訴庭今改判被告囚刑,其社服令亦被撤銷。

女事主喝下酒精飲品後暈眩

控方代表指,女事主與男友在案發前一年已不時到被告飛鏢場消遣,案發前一天女事主曾向被告發短訊請教問題,被告主動邀請她到飛鏢場談心,並稱可提供協助,事主翌日身穿恤衫、黑色緊身褲到達飛鏢場,惟喝下兩杯有冰塊的酒精飲品後感暈眩,並在沙發昏睡,期間感有人從後抱她,雙手放其腰間及胸部,更低聲說:「醒喇喂,唔係我忍唔住喇。」

女事主掙扎並以粗口斥責對方別碰她,其後不省人事。男友多次致電不果後上門,發現女事主的短褲褲鏈已爛掉遂報警。

女事主被驗出體內含鎮靜劑

控方指,事主當日被送到醫院,留院一日才回覆知覺,之後投訴懷疑被強姦,其後發現她體內有鎮靜劑,事主內褲及陰道外亦有東主的精液,但未能找到有性交痕跡。兩日後警方上門調查,沒有檢走有關冰塊,之後被告曾被落案起訴強姦,但其後因證據問題,改控被告非禮罪。

控方:原審法官忽略案件嚴重性

控方強調,女事主之前與被告對話、衣著無任何挑逗,原審法官判刑時卻忽略案情的嚴重性,雖然判處被告最高懲處的社服令240小時,但明顯過輕,根據一般案例,有關判刑應是入獄15至30個月,以示阻嚇及懲罰之作用。

至於辯方指案件由提訊至開審已延誤了15個月,但被告影響輕微,他一直有受聘,更找到另一份工作。

辯方:無證據顯示被告曾施用藥物

辯方指,被告已後悔認罪,無證據顯示被告有使用危險藥物,案件已困擾了被告39個月,他亦已完成其中136小時社會服務,足以收阻嚇作用,而且案情指,女事主非完全不醒人事,至少她記得喝下兩杯有冰塊的酒精飲品。

案件編號:CAAR 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