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涉非禮女生後7個月被捕 教育局曾收舉報 拒答何時接獲
天水圍一間有宗教背景中學43歲男教師涉今年4月帶團到內地長春交流時性騷擾14歲女學生,包括「戳胳肋底」等行為,警方昨晚(7日)將其拘捕。事件相隔7個月後被傳媒廣泛報道,據了解,交流結束後有些學生曾投訴男教師行為不當,投訴情況隨後已移交給教育局進行調查。
《香港01》就何時收到投訴、何時調查等向教育局作查詢,惟該局回覆拒透露詳情,僅稱學校已通報事件,而警方正調查事件,不宜作評論。學校及辦學團體未有回應查詢。
警方周二晚接報指有就讀天水圍區中學的女學生,早前在內地長春參與交流團期間,懷疑被一名本地男子非禮,案件列作「非禮」,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而重案組周二晚拘捕該名43歲本地男子。據了解,被捕者為該校男教師。
相隔事件發生於今年4月,至今已約7個月,近日經傳媒廣泛報道、警方接報後,才有所進展。據了解,長春交流團遊覽結速後,有些學生曾投訴涉案男教師行為不當,投訴情況隨後移交教育局進行調查。有家長及學生指校方從未公布調查結果,也未交代事件始末。
教育局:警方正調查事件 不宜作出任何評論
《香港01》就教育局何時接獲相關舉報及校方通報,以及是否有介入、何時展開調查等情況向教育局查詢。教育局拒覆詳情,僅重覆兩日前回應,指有關學校已就事件通報教育局,學校已啟動危機處理小組處理等。教育局補充稱,因警方正調查事件,故局方不宜作出任何評論。
鄧飛:如有刑事成分應報警處理
教聯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鄧飛表示,一般教育局接獲相關投訴,均會先交由校本管理方式處理投訴,由學校進行調查並向教育局遞交調查報告;假如事件涉及刑事成分,就應報警處理。
他表示,為保護當事人的私隱及利益,相關調查結果只會向投訴人交代,不會向全校學生及家長交代。他指出,學生感到被冒犯並涉刑事成分,最穩妥做法是及早報警,若因學生太年幼,可向父母或駐校社工講述事件,在其衡量及陪同下報警。
翻查教育局《學校處理投訴指引》,列明《教育條例》已授予學校法團校董會管理學校的權力和職能,因此學校應聯同其辦學團體,制訂校本機制及程序,處理學校事務,包括處理與學校有關的投訴。
指引亦提到,如果投訴事件涉及特殊情況,例如違反《教育條例》、《教育規例》或《資助則例》,或危害學生安全等,教育局可以直接介入調查。就有否直接介入調查的提問,教育局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