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報告倡10年發展兒童資料庫 選定有受虐風險、SEN兒童試行
發展中央兒童數據資料庫顧問研究報告近月終出爐,報告建議當局以10年時間、分兩階段發展數據庫,並提出選定以兩類兒童:有受虐或疏忽照顧風險兒童、以及有特殊教育需要(SEN)兒童,進行試行計劃,透過綜合多個部門數據,開展研究。勞福局回覆指,兒童事務委員會已接納該研究報告,當局會仔細考慮報告建議。
兒童事務委員會非官方委員吳堃廉表示,研究成立中央資料庫為委員會的優先工作,「本來諗住18個月,點知等咗成幾年」,直言不同的委員都十分著緊進度,希望港府可以盡快就兒童資料庫盡快啟動成立工作。
花約十年分兩階段建立兒童數據資料庫
研究報告提到,觀乎海外經驗,發展中央兒童數據資料庫需時10至15年,建議香港以約10年時間、分兩階段發展本地的中央兒童數據資料庫。
報告提及兩種模式,其中基礎模式(The Foundational Mode)用於在宏觀層面作趨勢監測,作為資料庫的起點;增強模式(The Enhancement Mode)則會涵蓋因果分析、及風險識別。
試行計劃綜合政府多部門協作 需時18個月完成
報告指,委員會轄下工作小組選定以兩類兒童作試行,包括有受虐或疏忽照顧風險兒童、以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兩個試行計劃均會綜合多個部門,包括教育局、衞生署、社署、醫管局等資料,藉以開展研究,料兩計劃各需18個月完成。
報告也建議,在兒童事務委員會下設立中央兒童數據資料庫工作小組,負責監督由政府內部設立的中央兒童數據資料庫計劃辦公室,其中辦公室每兩個月要向工作小組報告實施進度。就隱私保障,兒童事務委員會下也會另設與工作小組並行的資料道德和隱私小組。
勞福局回覆指,兒童事務委員會已接納該研究報告,當局會仔細考慮報告建議。
政府2019年第四季委聘顧問公司協助兒童事務委員會進行研究,至今年8月完成。勞福局稱發展兒童資料庫的研究工作涉及複雜的課題,包括系統安全和數據庫之間的連結範圍等技術問題以及由此衍生的私隱問題。顧問公司須參考海外經驗及收集本地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並作仔細檢視和分析,以制定收集兒童數據的指導原則和兒童資料庫項目的管理機制,以及切實可行的資訊科技框架和數據項目統一方案。
兒童事務委員會非官方委員吳堃廉表示,當初成立委員會轄下工作小組首一兩樣優先工作就是研究成立中央資料庫,「本來諗住18個月,點知等咗成幾年」,直言不同的委員都十分著緊進度,希望港府可以盡快就兒童資料庫盡快啟動成立工作。
他亦指,明白要成立發展兒童資料庫需時,惟如僅分兩階段進行,社會難以及時檢討會否有任何地方可以作改善,冀政府可以就發展兒童資料庫訂立時間表,並將十年分多個階段以定期檢討成效,「可以有啲數據比到出嚟大家睇住先。」
上屆政府籌備兒童事務委員會時 公眾倡成立資料庫
上屆政府於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間,為籌備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進行的公眾參與活動當中,普遍要求發展一個中央兒童數據資料庫,以便有效地將各決策局或部門管理的數據整合,以便制定有關兒童事宜的政策方向和改善措施。
現時的兒童資料散落不同範疇,例如入境處有出世紙及兒童身份證的資料;教育局及學校有學童的資料;社會福利署有不同受助家庭及兒童的資料;衞生署及醫管局有兒童的健康資料。
所謂中央兒童數據資料庫,是指本港所有18歲以下人士的資料,以2019年初的數據,約有100萬人。時任勞工及褔利局局長羅致光在2019年1月27日的網誌指出,鑑於研究的規模和複雜性,在招標聘任研究顧問程序後,研究可於2019年第三季開展,估計需時約18個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