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長春社:非建屋方案料行會通過 或再遇攔路虎遭JR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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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高球場改劃建屋方案爭議未止,城規會今日(20日)閉門會議商討後,通過將北端擬建屋土地,暫時改劃作「未決定用途」地帶。香港哥爾夫球會強調,擬議建屋的「舊球場」有重要歷史、生態等價值,未來舉辦國際賽事亦需用齊三個球場,促請當局維持舊球場作高球場用途。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表示,在城規會完成審議後,將走到最後一步,即交由行會拍板,而「未決定用途」地帶非建屋發展,爭議性較少,而行會過往亦較少反對城規會的決定,預料行會通過的機會大。但他強調,哥球會仍可就今次城規會的決定司法覆核,成為整個城規程序的「最大變數」,一旦要再次訴諸法庭,或會令建屋期大為延遲。

▼政府宣布收回部份粉嶺高球場土地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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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哥爾夫球會。(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哥球會:三個球場缺一不可

香港哥爾夫球會表示,雖然城規會的決定已修改規劃大綱圖中,有關建屋字句為建議,但強調「舊球場」,即擬議建屋用地,有重要的歷史、生態、經濟和體育價值,不應作為建屋用途。

哥球會又指,維持「舊球場」完整性至為重要,堅定反對將之發展作房屋用途,又指未來一年將有一系列超級國際賽事在粉嶺球場舉辦,包括明年3月舉辦的「LIV高球夫巡迴賽」,強調「三個球場缺一不可」,希望政府維持「舊球場」原狀,保留作高球場用途。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長春社:司法覆核期間通過改劃並不罕見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表示,若申請改劃的案件涉及司法覆核等司法程序,城規會一般會在諮詢法律意見,在內部評估後才會召開會議,故在案件未有定案期間,城規會通過將粉嶺高球場擬議建屋用地,暫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做法並不罕見,形容司法程序和城規程序是「兩條腿走路」。

他續指,現階段城規會已完成其審議工作,方案將留待行會決定是否通過,但過往行會反對城規會決定的做法罕見,加上「未決定用途」地帶為土木工程拓展署就發展參數和布局等作進一步研究前的緩衝,認為爭議性不大,相信被推翻的機會較少。

粉嶺高球場司法覆核案將於明年5月開審,他認為屆時不論政府勝訴與否,都需要就最新的發展參數,或最新的改劃決定,再次向城規會提交改劃申請,公眾將可再次發表意見,但城規會精簡程序安排已經生效,粉嶺高球場建屋方案有機會壓縮至最多11個月內完成,相信對建屋進度不會有太大影響。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資料圖片)

若二次司法覆核將影響建屋進度

惟吳希文特別提到,哥球會仍可就城規會的決定再次提出司法覆核,雖然就同一方案在不同程序上,訴諸法庭的情況並不常見,但一旦觸動到第二次司法覆核,將會對建屋進度帶來較大影響,成為擬議建屋計劃的「最大變數」。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城規會通過維持「未決定用途」地帶是預期之內,但希望當局能在司法覆核案有定論後,盡快推行建屋計劃,令擬議公營房屋工程能盡快上馬,以填補現時公屋短缺的問題、解決市民水深火熱的住居問題,強調透過住屋解決問題才能緩和現時社會的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