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萬公屋戶下月底前須交新申報表 羅淑佩稱研部門互通打擊濫用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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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並推出優化「富戶政策」及「加戶政策」一系列措施,本月開始要求未住滿10年住戶每2年申報居住狀況,以及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業。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日(5日)表示,日前已向首階段約8.8萬戶公屋戶派發新申報表,主要是申報在香港是否推有住宅物業。羅淑佩稱,相關表格會直接派入住戶的信箱,未收到表格的住戶不用擔心,已收表格的則須於11月底前交回辦事處,「有表就填、無表就下一轉。」

羅淑佩又稱,當局決心打擊濫用公屋,必定有新措施推出,「努力同同事研究緊。」當中,她提到有指有公屋戶在單位內經營Airbnb尤為過份,「會嚴厲打擊......畀我哋見到搵到,絕不手軟。」羅淑佩亦透露,希望透過與政府部門「互通」,如與地政總署配對,查核公屋戶是否擁有物業,打擊濫用公屋。

房委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並推出優化「富戶政策」及「加戶政策」一系列措施,本月開始要求未住滿10年住戶每2年申報居住狀況,以及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業。(資料圖片)

羅淑佩今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已於本月3日向首階段約8.8萬戶公屋戶派發新申報表,主要是申報在香港是否推有住宅物業。該批公屋戶入住公屋年期為2至8年,並未曾申報,經信箱收到表格及填表後,需在11月底或以前交回屋邨辦事處。另外,她表示長者戶,即所有家庭成員超過60歲則無須申報,不過將來需要申報是否仍居於公屋,但無須申報資產,因顧及長者資產需作養老用途。

因事無法填報須提交證明文件說明原因

被問及若有人離港公幹,無法填報如何處理,羅淑佩表示需要提交證明文件說明原因,但稱同住家人也可代為處理,如有家庭成員無法簽署,亦會視乎情況酌情處理,「但係如果你話我冇理由我兩個月都唔返嚟開一開個信箱,咁我其實好有理由去諗你其實係咪喺我個公屋單位裏面居住嘅。」

拒絕或忽略申報最嚴重可終止租約

她表示如直接拒絕或忽略申報,最嚴重可以終止其租約,而如不懂填表,她稱會提供說明單張,而屋邨辦事處亦有職員樂意解答問題。另外,她承認審查資料人手不足,需要在房署調撥資源及分階段進行。

公屋單位經營Airbnb 羅淑佩:如見到搵到打擊絕不手軟

羅淑佩又稱,當局決心打擊濫用公屋,必定有新措施推出,「努力同同事研究緊。」當中,她提到有指有公屋戶在單位內經營Airbnb尤為過份,「會嚴厲打擊......畀我哋見到搵到,絕不手軟。」

冀與地政總署等部門配對 查公屋戶是否擁物業

羅淑佩亦透露,希望透過與政府部門「互通」,如與地政總署配對,查核公屋戶是否擁有物業,打擊濫用公屋。

屋署署長羅淑佩10月5日表示,日前已向首階段約8.8萬戶公屋戶派發新申報表,主要是申報在香港是否推有住宅物業。(資料圖片/黃偉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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