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仔騙姊妹花案】胖情郎被判囚3年半 被告妻欲爭回勞力士被拒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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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姊妹花透過手機程式認識一名肥胖「室內設計師」,妹妹與「設計師」相識後,旋即發展成戀人,「設計師」逐以回報豐厚的投資計劃利誘,短短3個月內騙取妹妹及其胞姐逾360萬元。「設計師」早前被裁定5項欺詐罪成,今(31日)被判囚3年半,警方把從被告家中搜出的平治車、勞力士及金飾等235萬財物給姊妹花作賠償,惟被告妻卻堅稱當中有勞力士表是她所有,要求取回,惟遭法官拒絕。

被告朱德暉(黑頭套者)騙取兩姊妹360萬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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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斥被告貪心自私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指,被告朱德暉(35歲)雖過往有7個與不誠實罪行的案底,但從未被判入獄,陳官批他從沒珍惜法庭給他改過自生的機會,又斥他貪心、自私、不負責任,與姊妹花中的妹妹發展成情侶,再博取其信任從而騙財,對兩名女事主造成很大傷害。

【肥仔涉騙姊妹案】胖散工騙姊妹花360萬罪成 官指事主當局者迷

事主可取回約235萬元的損失

陳官指,警方搜出被告的財物總值達235萬財物,姊妹花仍有約130萬損失,控方欲就餘款申請賠償令,惟陳官指被告無業,除了將警方起回的現金及財物歸還事主,他亦沒有能力歸還130多萬予事主,控方最終撤回申請。

陳官續指,被告非初犯,亦沒有輕判的理由,而且本案是嚴重的詐騙案,故判他入獄3年半。

事主冼麗珊稱當時想與被告發展。(梁芷君攝)

被告妻堅稱「金勞」屬她

控辯雙方今早曾就案中一隻勞力士手錶是否案中贓物有爭議。被告朱德暉的妻子伍逸敏今早出庭指,手錶是她與被告於2014年10月,即案發前購買的,而主要由她配戴,並將手表相片呈堂,惟陳官認為她在盤問下又指被告平日也會配戴,認為她口供不一,而被告事後錄口供時亦清楚指出手表是用騙款購買的,故裁定將手表歸還事主。

被告騙財後過奢華生活

被告朱德暉,被控在去年4月2日至6月1日期間,向2名女事主冼麗珊(24歲)及冼麗媚(26歲)訛稱是單身設計師,聲稱認識朋友可助投資賺取高回報利潤,從而誘使兩女給他360多萬港元。兩姊妹事後發現不對勁報警。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只是一名中二程度的散工並已婚,他利用兩事主給他的金錢過奢華生活,包括租住酒店房及買了平治房車,又買了很多金飾及勞力士手表等。

案件編號:DCCC87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