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梁振英白韞六停調查 劉夢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囚18月
劉夢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18個月。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因牽涉特區最高行政長官和執法機構部門首長,影響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劉夢熊被判後在犯人欄大叫:「歷史將宣告我無罪。」並表示會上訴。
控罪指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數度發電郵予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脅二人終止調查劉所涉的東方明珠串謀詐騙案。
今早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姚勳智指劉在信中有用威嚇字眼,不信他只是想提醒特首不要做非法事,裁定劉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劉夢熊聞判後平靜
法官不接納劉指特首和廉政專員無權干擾調查,並指法理上,二人是有權力去終止調查,但他們會否這樣做是另一回事。
劉聽到裁決後表現平靜,但也顯得有點錯愕,在場聽審的支持者表現失望。劉在等候判刑時在庭外稱,他沒有半點害怕,認為整件案是「夾硬來」,並稱一定會上訴到底。
代表劉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求情時指,劉因為對法律無知才會犯案,又指劉性格敢言,不畏權力,他認為特首有錯,便覺得有責任指出,他沒有要求梁或白不按程序做事,最終案件亦沒有受阻,劉雖然有被檢控串謀訛騙,但他最終無罪釋放。
但法官指同案另有兩人被裁定罪成,可見該案也屬嚴重。雖然劉在該案脫罪,然而他在被捕後翌日向梁及白發電郵,並想借他與梁的關係,干擾調查,認為有關行為可被判入獄2年。惟劉年事已高,且他一直熱心公益,並作多項慈善捐款,前特首曾蔭權也曾致函答謝他,加上案件已拖近三年,故只判劉入獄18月。
劉今早到庭仍稱對裁決有信心,並引用清末文人譚嗣同詩句說:「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
電郵特首稱受政治迫害
被告劉夢熊,67歲,曾是「頭號梁粉」,他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於2013年1月,發出兩封電郵給梁及白,聲稱廉署起訴他是政治謀殺,促梁向白「打招呼」,否則他會引爆政治炸彈。
控方案情指,劉在同年1月8日涉嫌與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的串謀訛騙案有關被廉署拘捕,劉即日獲准保釋,他翌日吩咐秘書發出電郵,指廉署調查他是打擊他和政治迫害。
劉於同月10日再發電郵予梁,並把電郵副本寄給白,信中指自己游水偷渡來港,經歷生死搏鬥,是「一條泳褲闖香江」,被人加罪在身,他是不能屈服的。並稱若他因這事蒙受損失,會與恩將仇報者同歸於盡。
梁在同月29日回信,提及特首不會干預廉署調查和執法工作,又否認劉在電郵中的指空。劉回信稱有人揭發行會前成員張震遠向傳媒放料,把他發給梁的電郵和信件曝光。劉在同年2月20日因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而被拘捕。
劉在自辯時稱,被廉署調查是政治迫害,又大爆梁當年選特首時找他幫忙,叫他製造輿論,為梁造勢,並答應安排他入行會。他指梁出爾反爾,不但沒有安排他入行會,本來聲稱會推薦他當全國政協常委,最後又沒守諾言。
劉稱他在梁當選後,向傳媒指出梁的不是,並透露梁參選特首的事宜,之後又不滿梁去祝賀倫敦奧運銅牌得主女選手而不去機場接保釣人士,二人關係轉差。
劉堅稱廉署的調查是子虛烏有,認為梁不滿他多番出言批評而「砌生豬肉」,他去信梁是希望忠告梁,停止利用廉署誣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