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持續進修課程以移民作招徠 勞福局今更新條款 列明須維護國安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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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去年審查持續進修基金,發現有培訓機構以移民鋪路策略作招徠,宣傳「去英國做電工、水喉工」,建議加入與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指引及規定。勞工及福利局今日(19日)公布更新營辦持續進修基金課程條款,列明相關院校或機構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即日生效。

審計報告指出,有培訓機構於網上以移民鋪路策略作招徠,文章有「去英國做電工、水喉工?」、「未有資歷如何去英國做水電工」等標題。

已去信基金下院校 兩周內須回信確認知悉《國安法》條款

勞福局表示,政府按審計署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建議,更新基金條款及條件,明確列明院校或機構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責任。

該局指已發信基金下所有院校及機構解釋有關責任,包括確保所有涉及管理、營辦或提供基金課程的主要人員,例如負責人、課程總監、課程導師等,正確認識和遵守《香港國安法》,包括不參與或協助干犯構成國安法下任何罪行或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也並無就國安法下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被警方調查、控告或定罪。

勞福局指,院校或機構須於發信後兩星期內以書面確認明白更新條款及正遵守相關規定。根據以上規定,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及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亦相應修訂與基金相關的指引及文件。

如涉違反《國安法》 勞福局會暫停終止課程註冊

該局發言人強調,所有營辦基金課程的院校及機構均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包括國安法,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政府會密切監察情況,如有涉嫌違反基金條款及條件中有關國家安全的規定,勞福局會暫停甚或終止該院校或機構的基金課程註冊,並交執法部門跟進。

審計署去年11月發表審計報告,指有培訓機構於網上以移民鋪路策略作招徠,宣傳可獲發還款項課程,批評有關舉動與基金目的不相符,建議職學處採取措施,確保機構遵從有關宣傳課程的基金條款及條件,並建議加入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即日生效。

報告附上相關宣傳文章截圖,文章有「去英國做電工、水喉工?」、「未有資歷如何去英國做水電工」等標題,又介紹英國的法例、牌照要求,及該機構具資歷架構認證、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的課程。

勞福局發言人指,所有營辦基金課程的院校及機構均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包括國安法,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資料圖片/歐嘉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