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東山被指語言中心結業仍收生上訴案 法官押後裁決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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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開辦語言中心,中心或將結業之際仍收取兩名家長共8900 元學費,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周不服判決早前提出上訴,他在庭上大呼「被砌生豬肉」,又多次說:「我72歲啦,仲有幾多年命,唔想再拖落下去,輸咗就算。」法官將於4至6星期內頒布書面裁決,屆時周需要到庭取判詞。
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已就今次上訴案件,多次到高院審訊,今日控辯雙方終於完成陳詞。
周東山陳詞時指,他曾時政府高官,一向關心民間疾苦,經營涉案語言中心生意只是貢獻社會,又指他在經營前已做了10年研究,2007年更成功集資1千萬元,2013至2014年研究完成,籌得200萬元,若不成功,周揚言:「我斬過頭落來都得!」
周稱為這生意投資1900萬元
他為了這本生意,他已投資1900萬元,他在案發時雖然欠租40萬元,但相信自己案發時可以為涉案家長繼續提供服務,只是其中一名家長不肯轉到另一個中心上課,家長理應用民事追討他,反問:「點解判我有罪,明顯控罪一是砌我生豬肉!」周繼續說,今次因為海關「唔肯孭飛,唔放過我」,又慨嘆自己已72歲,案件已拖延甚久,「自己仲有幾耐命,輸咗就算」。
周早前被裁定兩項不當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成,判監2周、緩刑1年執行。控方指他身為東山語言中心董事,於2013年12月14日至去年2月4日間,無理由相信可提供服務,卻分別向兩名家長收取6500元及2400元學費。
案件編號:HCMA48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