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乘車優惠|高調執法兩個月僅揭1宗違規個案 田北辰批勞民傷財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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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擊濫用2元乘車優惠的執法行動,上周六(26日)告一段落,為期兩個月行動僅發現一宗懷疑不合資格使用個案,轉交警方跟進。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今日(30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高姿態執法,但找到的違規個案少,批評是勞民傷財,不應再做,並應在樂悠卡申請限期屆滿後,授權司機檢查長者的樂悠卡,以核對其試用優惠的身份,否則可拒絕對方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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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田北辰早上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政府高調執法僅屬公關性質,成效不高,故無必要繼續相關行動。他又建議,將長者申請樂悠卡限期應由原訂的10月底,延至明年1月1日,當樂悠咭全面取代沒有持有人相片的長者八達通咭後,可要求長者享用2元優惠乘坐巴士小巴時,先向司機展示樂悠咭,以確認其身份,否則司機有權要求乘客下車。

港鐵方將濫用車費優惠罰則翻倍至1,000元後,被揭發的違規個案僅下跌35%,田北辰亦批評成效不大,建議將罰款進一步增加至2,000至3,000元。

另外,「長車短搭」的情況亦備受關注,他又提到,當局長遠應調整2元乘車優惠模式,例如不超過10元的車費,可維持向長者收2元,惟若車費達20至30元的長途車,則應增至4至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