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父女乘客旁自瀆後跳車逃 多次類同案底 官不信有省悟囚4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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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無業父在巴乘客身旁自瀆,被發現後走到巴士上層,並敲破玻璃跳車逃走。他早前承認作出有違道德行為及刑事毀壞罪,案件今(24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被告再度求情時稱,不希望兒子有個常坐牢的爸爸。裁判官葉啓亮卻引述報告指,感化官認為被告沒有深切省悟,重犯機會高,被告過往亦有違感化令的紀錄,又指本案案情嚴重,須判阻嚇性刑罰,判被告入獄4個月及賠償巴士公司6850元。

8個案底7次類同

被告陳子傑,23歲,無業,有一名1歲多的兒子。他承認於2023年5月17日,在一部63X的九巴,從屯門駛往佐敦途中,在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交界,損壞巴士上層2塊玻璃;他並同日同地作出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即在女子X面前展示其生殖器手淫。被告過往有8個案底,7項與本案類同。

被告陳子傑承認打破巴士玻璃及作出有違道德行為,被判囚4月及賠償近7千元。(資料圖片)

求情稱不想兒子有個常坐牢的爸

他的律師在補充求情時指,被告已有深刻反思,因兒子漸大,他不希望兒子會因有一個常坐牢的爸爸,並感到羞恥,故承諾會接受心理輔導及見醫生,並會服藥,又願意賠償巴士公司損失,希望能得到最後機會。

過往曾違反感化令

葉官卻指感化官認為被告沒有深切省悟,又指被告過往也曾違反感化令,認為感化對被告沒有幫助。葉官又認為本案須判阻嚇性刑罰,拒絕再判感化令。

被告稱一時性衝動犯案

案情指,事發傍晚6時許,被告和女事主X在巴士下層並排而坐,期間被告突然掏出其下體,並在X面前自慰約3秒。X感到驚慌呼救,被告即衝向上巴士上層,並用手錘打爆玻璃窗跳車逃走。警員事後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說:「我係一時性衝動,先會攞下體出嚟打飛機,而且當時我因為驚畀人拉,先會打爆巴士嘅玻璃。」

案件編號:KCCC 15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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