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重提醫委會改革 新「4-2+2」方案下月刊憲後闖立會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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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改革爭議多時,政府去年向立法會提交《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但在醫生業界大力反對下,草案未能在立法會當屆內通過,結果胎死腹中。港府就「三方平台」討論的結果,再提出新的「4-2+2」醫委會改革方案,將於下月2日刊憲後,同月7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去年《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被拉倒,港府牽頭成立的「三方平台」再討論香港醫務委員會改革方向。考慮了「三方平台」的討論,港府提出新版「4-2+2方案」。「4」即指增加4名選舉產生的業外委員,當中3人由病人組織選舉產生,另1人由消費者委員會提名,毋須行政長官委任。「-2」即指醫學專科學院2席代表不再由特首委任,改為醫專由選舉產生「+2」。
新「4-2+2方案」與去年被拉倒的草案相似,醫委會委員同樣會由28人增至32人。去年方案的委任、選舉產生委員1比1,此新方案令委任委員減至12人,相反選舉產生委員增至20人,形成3:5比例。
政府去年向立法會提交《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多個醫生組織連日在立會外靜坐示威,加上時任醫學界議員梁家騮「拉布」,最終未能完成審議。港府其後牽頭成立「三方平台」,由醫生、病人、和立法會議員再討論香港醫務委員會改革方向,4次會議已於今年3月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