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涉無牌行醫 被告初不收費後反口 稱讓病人肉赤用心做療程
聲稱有博士銜頭的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涉嫌無牌向病人提供自然療法案續審。另一名事主妻子作供,她指其夫患上肝癌,她與夫因為曾在獅子會聽過被告的講座,其夫又不想接受化療,決定找被告一試。她指被告自稱是自然療法醫生,但資格在香港不獲承認。她初時稱可以不收錢為其夫治癌,但使用的磁石、氧氣機等配備,則須自費購買,後來又突提出要收醫療費,稱可藉以讓其丈夫感「肉赤」,並更「俾心機」做療程,她後來發現其夫曾付77萬元治療費。
怕化療辛苦只想服標靶藥
死者徐劍雄的妻子林錦梅供稱,徐於2014年2月確診肝癌,並接受手術,惟同年尾肝癌復發。醫生建議徐接受化療和食標靶藥,並指他大概還有2年壽命。徐聞言認為化療的副作用太辛苦,只想服用標靶藥。林曾問私人醫生,醫生卻稱服藥不夠,倒不如直接將金錢花在環遊世界。
事主夫婦與被告均為獅子會會員
林稱夫婦二人和被告趙淑儀(63歲)同為獅子會會員,徐過去亦曾聽過被告關於治癌的講座,故他們在案發前已認識被告。及至2015年3月,被告致電徐稱想幫他治癌,更揚言不會收錢,徐聞言決定一試。
被告曾保證半年醫好徐
同年9月15日,林陪同丈夫到能量衡健康顧問公司接受EVA測試後,並帶相關報告前往娉婷中心。被告在中心內為兩人解釋報告,提及她曾患淋巴癌和鼻咽癌,接受自然療法後康復。她又稱是自然療法的醫生,惟其資格不獲香港承認。被告保證在半年內醫好徐,指徐需要接受照紅外線、磁石、氧氣機、「腦區」等治療。
簽署文件列明不保證成功
林續指,他們於9月16日簽署了一份與活化大腦療程有關的文件。文件列明病人不可接受額外手術、化療和藥物,又言簽署人明白「肝癌極難根治,貴公司不能保證康服成功」。
令徐肉赤從而畀心機做療程
林指被告初時未有收取治療費用,但磁石、氧氣機等配備則需要自費購買。及至12月,被告提出要收取治療費用,因為這樣可令徐感「肉赤」,繼而更「俾心機」做療程。徐後來通知林指已付清相關款項,林事後查看銀行紀錄,該筆費用約為77萬元。
徐接受治療情況無改善
同年12月中,徐開始出現水腫,接受治療亦一直沒有改善。林認為情況「有啲唔妥」,便勸徐求醫,但徐拒絕,並堅持接受被告的治療。後來徐的情況惡劣至皮膚出水,林經職員通知被告,職員最後給了她一些藥膏。翌年1月,徐因水腫問題入院,14日後出院,之後繼續到娉婷中心接受治療。
女被告趙淑儀(63歲),否認於2012年11月19日至2016年2月5日,在銅鑼灣廣旅集團大廈娉婷國際有限公司,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在與陶寶富、徐劍雄及鍾少琼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
案件編號:DCCC3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