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碧蕙涉騙佣金案 江辯稱確曾介紹客戶 合約在身需藉經理人收款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香港首位華人女騎師江碧蕙,涉在一間保健中心擔任營運董事期間,偽造銷售紀錄和佣金收據,訛稱其經理人曾轉介13名客戶予公司,以騙取約3800元佣金。江否認指控,今(1日)續在東區法院受審。她出庭自辯,辯稱她確曾介紹該13名客戶予公司,但由於當時她尚有經理人合約在身,故需透過經理人簽署收據代收佣金。江又透露,經理人獲廉署聯絡後,曾叫她自首,她反駁:「自咩首?我都唔知道發生咩事。」

女被告江碧蕙(46歲,報稱導師),被控3項偽造賬目罪,指她於2020年3月6日至4月底,捏改加心康智能醫療(亞洲)有限公司的3份銷售紀錄,和2張代理佣金收據,看來顯示蘇嘉玲於同年2月至4月間,向加心康轉介共13名客戶,令蘇獲發代理佣金3770元。

女被告江碧蕙自辯時稱,她確曾向公司介紹過13名客戶。(凌子淇攝)

當時有經理人合約在身

江供稱,她經朋友介紹下認識商人林建明,並曾偕丈夫與林氏夫婦合資醫療公司Santé de France Limited(下稱:SDF)。2019年9月,林成立加心康,江翌年2月應邀擔任加心康仲介,介紹客人後可獲10%佣金作為車馬費。由於當時江尚有經理人合約在身,除教騎馬以外,其餘收入均需透過經理人蘇嘉玲收取。

支票抬頭需寫經理人名字

江續指,她曾向林說明,因為有經理人的緣故,故她在收取佣金時,相關文件及支票抬頭均需填寫Karen So(蘇嘉玲)的名字。她舉例指,根據2月18日的銷售紀錄,蘇曾向公司轉介一名客戶,但實際上轉介人是江本人,而加心康向該名客戶收取2,400元費用,故她可從這單生意獲得240元仲介費。

江又稱,2020年4月,她決定離開公司,但當時蘇尚未簽署。江遂要求蘇盡快簽妥文件,否則她便無法再收取佣金,蘇最後亦有簽署,並將文件交予江。江再將簽妥的文件發給加心康。

江稱唔知發生咩事

江憶述,2021年10月,她出席一個廣告商的記者招待會,蘇表示她收到廉政公署聯絡,並將會在兩日後錄口供。江回應稱:「隨得你。」之後蘇又約江用膳,蘇表示她已替廉署錄口供,她問蘇:「你而家有咩同我講?」蘇回答:「我冇嘢同你講,你最好都唔好同我講。」該次飯局後,蘇叫江自首,江反稱:「自咩首?我都唔知道發生咩事。」

蘇再叫江到廉署自首

及至2022年1月,江出席一個私人聚會時遇到蘇,蘇上前捉住她,並勸她去廉署自首。江遂叫蘇:「拎開你隻手。」席間有人嘗試分開她們,並向蘇稱:「同你講咗唔好係度搞事。」蘇又一度嘗試接近,江再次著蘇放手,兩人最終被分開。

蘇曾稱市不好叫江降低廣告費

此外,江透露礙於經理人合約,不得直接聯絡廣告商,合約亦交由蘇保管,有廣告商曾請她拍廣告,蘇稱市道不好,提議江將廣告由20萬減至10萬。江口頭上答應,兩人只透過Whatsapp確認。後來,江因收不到廣告費,便直接追問廣告商,廣告商表示早已付了20萬元廣告費,江才發現原來廣告合約列明她需拍攝兩則廣告,每則廣告費用為20萬元,惟江只拍攝一則廣告,故遭廣告商追討。不過江事後並無找蘇對質。

案件編號:ESCC2511/2022

江碧蕙是香港首名華人女騎師。(詳看下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