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屯門中心停電|中電須四周內交詳細報告 梁熙料不會觸及獎罰制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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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屯門中心多座住宅大廈周三(26日)晚停電,中電表示中電位於屯門白角一帶的一萬一千伏特供電系統,錄得短暫電壓驟降,期間電力供應沒有中斷。就今次供電事故,環境及生態局今(27日)指,機電工程署已要求中電盡快查明成因,並於四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機電署會與中電跟進事態發展,並監察中電修復工作進度。

▼7月26日 新屯門中心停電▼

政府正與兩電就《管制計劃協議》進行中期檢討,現《協議》內兩電停電相關的獎勵及罰款機制為其中一個重要討論方向。目前協議內容列明,兩電以「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GSRT)」作計算,即是該年度內,電力公司於電網供電故障停運之後的平均恢復時間,只要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為65分鐘或以下,便可賺取額外0.015個百分點准許利潤。

不過,今次新屯門中心停電料不是由於中電供電出現問題而引起,據中電所指,只是白角一帶的供電系統錄得短暫電壓驟降,該屋苑的供電正常,電壓驟降未有導致電力供應中斷,初步調查懷疑由於蝴蝶邨有地底電纜發生故障引致。

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今次事故,中電稱是因短暫電壓驟降,觸發屯門部份屋苑電力系統「跳掣」,若中電說法最終調查證明屬實,依《協議》中獎罰機制來說,因「期間電力供應沒有中斷」,在電力公司角度並沒有中斷供應電力,加上罰款是以全年表現平均計算,不會單靠單一事件而造成影響,認為今次中電不會因為「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或觸發其他指標而有獎或罰。

立法會議員梁熙。(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環境局指機電署已要求中電盡快查明成因

就新屯門中心停電事件,環境及生態局回覆查詢表示,根據《電力條例》(第406章),機電工程署已要求中電盡快查明事故成因並就事故在四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機電署會與中電跟進事態發展,並監察中電的修復工作進度。

環境局:會在年度結算審視今次事故會否觸及相關獎罰機制

環境局指,《協議》內獎罰機制以年度結算計算,當局會在有關年度的核數檢討內跟進,並審視今次的供電事故會否觸及相關的獎罰機制。當局表示,政府與電力公司商討修訂《協議》的範疇包括但不限於減低准許利潤、要求電力公司於能源危機期間分擔能源價格成本、檢視獎勵及罰款機制以就重要停電事故加重罰則等。完成中期檢討後,政府會在適當時候匯報檢討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