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鯨魚|WWF籲「和平共處」再研須否引導出海 環團倡規管觀鯨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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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鯨魚疑遭船隻螺旋槳刮傷,逗留香港水域近兩星期未離開,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總監程詩灝指,鯨魚進入香港水域非稀有,港府應立法規管觀賞鯨豚活動,取代目前僅屬自發性遵守海豚觀賞指引,並派員管理觀鯨活動。他預計鯨魚本星期內不被干擾的話,下星期則可隨水流離開香港水域。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代理海洋保育主管彭莉恩指,外國有例子當鯨魚進入不適合生活空間而令皮膚出問題,才以海底播放聲音等方法引導其往反方向離開,但她認為目前暫毋須以類似方法處理西貢出現的鯨魚,若人鯨「和平共處」,不一定要「趕佢走」,若確定牠「迷路」,才需要考慮引導牠離開香港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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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鯨指引僅自願性遵守 倡《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可延伸至規管觀鯨活動

漁護署於2000年發出自願性觀鯨指引予業界參考,程詩灝認為,守則僅是自發性遵守,沒有約束力,難以對珍貴海洋生物作出全面性保護,多年來都並無改進,政府應該把握今次機會改善,以法律規定船隻需要距離鯨豚至少保持50米以上距離,如果鯨豚接近,需要立即停止引擎。他又提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早已立法,認為相關條例可以延伸至規管觀鯨。

我覺得有條條例係到,起碼啲官員,無論漁護署又好,水警又好,都知道我有咩可以做。如果唔係呢一刻,我只係勸喻,勸喻唔走我可以點呢?對於執法人員嚟講,唔走我都係冇佢符㗎喎。
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總監程詩灝

程詩灝批漁護署:永遠唔係第一時間醒覺去做

他批評漁護署後知後覺,「永遠都唔係第一時間醒覺去做」,又指鯨魚身上傷害雖不屬致命性,但已經是一個很明顯的警號,提醒需要注意牠承受的壓力。

程詩灝以兩年前大鵬灣出沒的布氏鯨為例,當時內地做法是海巡署派人於鯨魚出沒附近水域,管理觀鯨人士,減少對於鯨魚構成的壓力。他認為港府可以牽頭與航拍組織合作,邀請義工透過航拍監察鯨魚的方法,並由海上巡邏人員作出保護性措施。

他表示,原本預計鯨魚於上星期已離開,估計由於颱風襲港,干擾其離開路線,所以近日再回到香港水域,相信如果這個星期不再滋擾鯨魚,不給予牠太大壓力,牠下星期則可以跟隨水流離開香港水域。

世界自然基金會:鯨魚背部傷口應在抵香港水域前造成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代理海洋保育主管彭莉恩指,明白有鯨魚來港「探我哋」,大家或會好開心,但亦要留意如何與牠和諧共處,她從部份片段見到觀鯨船與鯨魚只相距20米,確實太近。她又指從相片觀察,鯨魚的傷口應在來港之已有,至於來港後有沒有新傷,要由目前正監察鯨魚情況的單位了解。

香港水域屬適合布氏鯨生活地方 盼人鯨和諧共處

彭莉恩指,外國有例子,鯨豚游入內河區接近淡水處,不知道自己已進入不適合的生活空間,會令其皮膚出現問題,才會作出行動引導其往反方向離開,如於海底播放聲音,通知牠需要離開,但認為目前情況未必需要如此。

彭莉恩指,鯨魚於9歲開始成熟,野外生活之下,壽命可以達致50歲至70歲,認為香港位處亞熱帶地區,水域亦屬布氏鯨可以生活的地方,遇上鯨魚的原則是與牠和平共處,不一定是「趕佢走」,但如果牠真的是迷路,才需要引導牠離開香港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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