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背囊黨】踏遍港九求飯錢 網民大追蹤 直擊四人涉行乞被捕

撰文:楊婉婷 王譯揚 鄧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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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難背包客籌旅費,你又信唔信?三男一女內地人,連日來孭着大背囊、手持旅行地圖、穿着乾淨整潔的鴨舌帽、T裇、短褲、波鞋…...自稱自由行但盤川用盡,踏遍港九街頭,向善心港人籌集旅費。這群落難背包客更成為「網絡紅人」,被網民指他們身份可疑,提醒市民勿中招。
《香港01》記者連日追尋四人行蹤,今日(19日)發現他們在鰂魚涌街頭「搵食」,直撃他們被警方帶走調查。有人解釋行乞原因是:「香港消費太高,沒錢。」據悉,他們是持雙程證來港的貴州人,報稱無錢吃飯,被警方以涉嫌「行乞罪」拘捕。

【貴州背囊黨】四人幫被控行乞 觀塘法院提堂

記者暗中觀察,發現他們在短短半小時內,已獲三名女途人送上20元現鈔。(王譯揚攝)

紅磡、黃大仙、旺角、長沙灣、北角……三男一女落難背包客近日走遍港九,坐在街頭向港人索取金錢,身前放有一塊白紙板,上面以簡體字寫著﹕「自助旅行臨時困難,請幫幾十元錢吃飯及備用,太餓了,謝!」四人一身遠足旅行的裝束,並孭著大背囊,上面綁著帳篷、地蓆、繩索、水壺等物件。據悉有善心市民不虞有詐,送上金錢助解困,惟有人接過金錢後,未有急著前往吃飯充饑,只把錢袋好,繼續向途人索取金錢。

多名警員截查四名「背包客」。(王譯揚攝)

半小時三途人給錢

《香港01》記者連日尋找四人蹤影,至今日下午5時,在鰂魚涌英皇道一間銀行門前,發現四人再度向市民索錢。他們坐在地上,全程未有主動開口索取金錢,僅憑該塊紙牌訴說「苦況」。

記者暗中觀察,發現在短短半小時內,已有最少三名女途人主動給錢,分別是外傭、婆婆及婦人,匆匆送上20元紙鈔予四人應急,卻未有查問四人的身份或情況。其中一名男子負責收錢,他取得金錢後,靜待30秒後,才把金錢收進腰包內。

四名「背包客」被帶上警車。(王譯揚攝)
其中一名姓王男子的雙程證上,標明證件簽發地點為貴州。(王譯揚攝)

「有困難你們也幫不了」

約1小時後,數名警員上前截查四人,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他們交出俗稱「雙程證」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其中一人姓王,證件簽發地點為貴州。現場消息指,其中一人的旅行證件有問題,警員紀錄他們的資料後,將他們帶上警車,作進一步調查。

記者趁機追問四人的背景及索取金錢的原因,他們連稱﹕「不要拍,不要拍!」問及他們遇上什麼困難,身材較矮小的男子稱﹕「有困難你們也幫不了。」記者繼續追問原因,另一疑為姓王的男子解釋指﹕「這邊消費太高了,沒錢了嘛。」

四人涉「行乞罪」被捕

據了解,四人於5月13日(上周六)持雙程證來港,只可逗留一星期,即明日(20日)需要離開香港。四人皆為貴州人,三名男子分別為29歲、34歲及40歲,女子則為32歲,他們報稱想要錢吃飯,故在街頭向港人索取金錢。據悉,一名TVB職員當時亦在現場採訪,拍下四人收取市民金錢的整個經過,他願意就事件做證,由警員陪同返回警署錄取口供。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行乞罪」拘捕四人。

「背包黨」走遍港九籌旅費。(綜合突發事突報料區網民圖片)

翻查網民拍攝的照片,「背包黨」神出鬼沒,多數在港鐵沿線的街頭行乞,他們更大街大巷坐在行人路上吃飯。四人首次出現於本周日(14日),網民在長沙灣、旺角彌敦道及登打士街發現他們。至前日(17日),四人轉移陣地,前往紅磡馬頭圍道及黃大仙竹園體育館向市民索取金錢。今日則在北角街市及鰂魚涌糖廠街出現,其後記者在約350米外的英重道1010號恒生銀行發現四人蹤影。

律師:多涉「違反逗留條件」罪名

《警訊》也有指,內地人若以旅客身份訪港,在港逗留期間於街頭兜售物品、藉詞向途人索取金錢,均可能觸犯「行乞罪」及「違反逗留條件罪」。律師黃國桐表示,內地人在港街頭行乞甚少會被控告「行乞罪」,反而多涉「違反逗留條件」罪名。

他指網民對四人幫的真正指控應為有組織地行騙,旅行遇上困難只是藉口。對於網上有照片及影片記錄四人幫的行丐時序,他坦言盡管如此,警方仍要調查相片、影片的可信性,以及事件的前因後果,才可決定是否對四人作出檢控。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乞取或收取施捨,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五百元及監禁一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五百元及監禁12個月。根據香港法例《入境條例》(第115章)第41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入獄兩年。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去年2月在立法會回答議員問題時指,不論行乞人士是否香港居民,警方均會根據證據,考慮是否作出相關起訴。他當時指,當局沒有計劃修訂有關罪行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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