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釋放|社工形容「支援」似監管 病人難融入社會:只係存活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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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石山荷里活廣場兇案後,社會關注是否有足夠支援予精神病患者。現時的有條件釋放(CD)個案,會有一名醫務社工及個案經理跟進,一般會在個案覆診前後會面。不過,精神復康服務社工許偉俊表示,現時醫務社工及個案經理都是「走個流程」,一個月一次見面亦難以協助患者融入社會,「唔少會員只是『存活』,終日無所事事,入職場亦困難重重。」

康和互助社聯會成員陳小姐直言,未有收到醫管局有查詢過病人對措施的意見。(林靄怡攝)

醫衞局副局長李夏茵早前回應有關「有條件釋放」機制檢討時指,正研究如何在社區提供更多支援予相關患者。作為其中一個協助有條件釋放病人的組織,康和互助社聯會成員陳小姐(化名)表示,病人出院後有醫務社工及個案經理跟進,一般會安排在覆診的前後,即約一個月一次,主要都是分享日常及查問有否出現病徵等,「上門望下,望完就走。」

她指,以其患病的家人為例,他受藥物影響,反應會比平常人緩慢,惟相關社工不會提出協助病人融入社會,「𠵱家佢(其家人)每日都係去日間醫院打發下時間,無其他嘢可以做。」

許偉俊補充,有條件釋放患者的支援沒有比其他精神科患者多,現時的醫務社工及個案經理「走個流程」,而一個月一次的見面亦難以協助患者融入社區,「監管成份居多,想睇你有無復發,多過想你融入社區。」

社工許偉俊表示,現時的醫務社工及個案經理讓人感覺並非支援病人。(林靄怡攝)
可能十幾二十歲病發,轉過頭就已經四十幾五十歲,但中間經歷過啲咩呢?無囉。
社工許偉俊

他續指,不少病人家屬如陳小姐般,都希望家人可以到非牟利組織的庇護工場工作,或者做義工以打發時間,惟政府缺少相關支援,不少會員只可在社區中心或日間醫院打發時間。他形容,大部份會員只是在社會上「存活」,人生一片空白,「可能十幾二十歲病發,轉過頭就已經四十幾五十歲,但中間經歷過啲咩?無囉。」

許偉俊亦提到,近日有不少聲音指出,有條件釋放機制的適用條例或可擴闊,涵蓋有自殺傾向或自願入院的病人。他擔心,現時醫管局個案經理對病人比例亦不達1:40,如日後擴大適用範圍,有條件釋放個案亦會因而增加,反問屆時是否有足夠人手可以應用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