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訕爭執致有人遭車拖行慘死 男子曾拿伸縮棍襲擊 認罪囚15個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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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三名男子在屯門與兩女搭訕並邀飲酒被拒,遭其中一名女子的男友及其友人襲擊。其後事主的朋友前來協助時,在混亂間遭私家車撞倒並拖行慘死。其中一名曾拿伸縮棍施襲的男子。原本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等罪,但同案另7被告經審訊後只被裁定罪責較輕的「普通傷人」罪,該男子早前申請改認普通傷人罪獲接納。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被告當日手持武器,當街打人,行為惡劣,判囚15個月。

被告周衍龍(23歲),早前承認2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現改為承認兩項罪責較輕的「普通傷人」罪和一項「普通襲擊」罪。

當晚事件有一男被車撞到慘死。(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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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手持伸縮棍多次襲擊事主

案情指,2020年7月19日凌晨2時許,3名事主在屯門鄉事會路見到兩名女子,隨即邀請她們一起去喝酒,但被拒絕。其中一名女子的男友黃文希不久後駕車到場,另外兩部私家車亦差不多時間抵達,多人下車襲擊3名事主不足半分鐘後離開,期間被告手持伸縮棍多次襲擊事主。當日一名姓周21歲男子在現場被私家車撞倒死亡,但其撞斃一事不涉及本案範圍。

女友遭3名事主調戲才衝動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年僅20歲,本案發生後因犯下毒品相關案被捕及還押。被告與前女友育有一名女兒,因其女友遭3名事主調戲,他才會在一時衝動下襲擊對方,現在已感到十分後悔。

3名事主均沒有嚴重受傷

法官判刑指,3名事主事後均沒有嚴重受傷,但被告案發時有手持武器,當街打人,行為惡劣,且涉及協同犯案,判監為唯一適合的判刑選項,終就3罪判被告囚15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14/ 2021

姓周男子在事件中被撞斃慘死,其親友有到現場路祭。

死者的親友今日回現場路祭。(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