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有片】骨灰龕中斷供應 先人搬遷怎辦?七大疑團為你解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周四(25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條例針對規管所有私營骨灰龕場,最終目標是所有私營龕場都要申請牌照,才可以繼續經營。不過由於發牌委員會成立需時,由條例通過到可以發牌,中間會有「真空期」,有需要在真空期尋找骨灰龕位的孝子賢孫或受影響。到底條例管甚麼,市民應往哪裏為先人找龕位,《香港01》現解答下列7大常見問題。
1. 條例通過,是否即時生效?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預計會在2至3個星期內刊憲。 刊憲後條例才會生效,屆時所有私營龕場要凍結賣位及出租,直至獲得發牌,否則觸犯法例。
2. 何時才會發第一個私營龕場牌照?
政府估計,刊憲後會用半年時間成立發牌委員會,之後3個月會接受已經在發展局登記,即表一、表二骨灰龕場申請牌照。業界預計前後要18個月,才可以發第一個牌照。
3. 在無牌發的「真空期」,如果有親人去世,骨灰可以如何處理?
根據政府說法,市民可考慮以下7個方法,處理先人的骨灰。
1. | 於食環署轄下11個紀念花園免費撒放先人骨灰 |
2. | 使用食環署提供的免費海上撒灰服務,或向食環署申請自行於指定海域撒放先人骨灰 |
3. | 輪候食環署的重用骨灰龕位 |
4. | 在已獲配售的食環署和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的龕位加放先人骨灰 |
5. | 於私營墳場的骨灰安置所的龕位安放先人骨灰,例如華人永遠墳場 |
6. | 使用食環署暫存骨灰設施,但不設拜祭或憑弔服務 |
7. | 於家中存放先人骨灰 |
4. 若選擇輪候公營龕位,輪候名冊有多少人?平均要輪候多少時間才可「上位」?
食環署的新骨灰龕位以電腦抽籤方式配售,但2017年並無新公營龕位供應。重用骨灰龕位才會有輪候名單,截至本年3月底,再次配售的骨灰龕位的輪候申請數目約為2.5萬宗,而8間公眾骨灰安置所再次配售骨灰龕位的平均輪候時間為43個月,即約3年半時間。
5. 如果在「真空期」內有任何私營骨灰安置所出售或出租龕位,即屬違法?
在《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刊憲後,所有在香港經營私營骨灰安置業務人士必須領有牌照,才可售賣或新出租龕位,否則即屬違法。如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3年;如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
6. 表一、表二龕場是什麼?
在發牌制度確立之前,發展局要求所有私營骨灰龕場主動登記,並且審視已登記龕場資料,包括土地用途、是否官地等。如果全部符合規格,會被列為表一龕場,任何一項規定不合格,都會列為表二龕場。
不過政府早前強調,表一龕場亦不一定獲發牌,發牌委員會成立後,將會重新審視所有龕場的牌照申請。
7. 如果有先人骨灰並不在表一龕場,是否代發牌無望,要搬遷?
無論龕場是否在表一,委員會都會接受負責人提出牌照申請,並重新審視是否合乎所有規定,才會決定是否可以發牌。如果龕場有不符合規定的項目,例如城規或土地用途。政府文件指,同意以體恤和務實的方式,處理截算前的骨灰安置所,讓有機會獲規範化的骨灰龕場申請暫免法律責任書,首次有效期不超過3年為限,並可在有需要時延展不超過3年,前後最多6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