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涉反轉柴犬比比 官信被告或用過時方法控制狗隻 裁虐畜罪脫
貨車司機在公園見一隻名為「比比」的黑色柴犬似想攻擊自己及其他狗時,涉把「比比」壓在地,並反轉牠令其四腳朝天。司機從而被控虐畜罪,但他否認指控,並稱因見「比比」情緒不穩,他欲阻止反被咬到流血,才用這方法想令「比比」冷靜。案件今(30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擔心「比比」會襲擊自己和其他狗,屬合理想法,且被告沒有受過正統訓練,認為他真誠相信其方式恰當,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又稱,即使被告脫罪,但其採用的方式亦不應被鼓勵,也希望本案能警惕所有狗主,即使出於善意,若使用不當方式,也可能令狗隻受傷,相信這也非狗主們樂見的後果。
被告連力(40歲),被控於2022年7月21日,在九龍城宋皇臺公園殘酷地毆打或驚嚇一隻屬於許妙琪的柴犬(名為「比比」)。
獸醫指被告手法或令狗隻氣管受傷
裁判官裁決時指,片段所見被告曾捉住「比比」頸部附近,再用力將牠壓在地上,當時「比比」頭頸無法自由轉動,猛烈掙扎並發出尖銳叫聲,可見牠感到恐慌。正如獸醫所指,被告如此捉住「比比」的頸,可令牠的氣管受傷。
被告認為其方法可令比比停止襲擊
裁判官指被告被指「殘酷」對待狗隻,如果他真誠、合理地相信其行為不會令到「比比」受傷,儘管方法錯誤,法庭都不能夠將他入罪。被告自辯時曾稱,他沒有接受正統訓練,但認為其對待「比比」的方式,可讓牠停止襲擊自己和其他狗,以令牠平靜下來。
信被告並非想懲罰比比
裁判官認為,片段未必能夠反映全面情況,亦明白事件發生在電光火石之間,當時「比比」情緒不穩,並非「咬完就走」,而是持續行為,被告擔心牠會繼續攻擊其他狗,也是合理想法。即使獸醫指被告採用的方法過時,被告未受過正統訓練,信納他真誠相信其方法能夠制止「比比」,並非懲罰或者無視牠會受傷。但在「比比」福祉(well-being)而言,被告未能夠準確拿捏方法。
手法過時不應鼓勵
裁判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殘酷」對待狗隻,因此裁定被告脫罪,但指他使用的方法「過時」,不應被鼓勵之餘,亦會令到狗隻受傷,又提醒被告雖然脫罪,仍希望他能以更正面的方法處理同類情況,而非用一個連他都不能肯定是否拿捏得準確的方法。
希望本案能警惕其他狗主
裁判官又稱,狗隻有時或會情緒不穩,以人類的力量對待牠們,或有成效但不代表有好處,希望警惕所有狗主,即使出於善意,若使用不適當的力量對待狗隻,也可能會造成狗隻無可逆轉的後果,包括受傷或死亡,相信這也非狗主樂見的。
案件編號:KCCC9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