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寶萊大藥房涉售未經註冊日本眼藥水、暗瘡膏 衞生署籲停用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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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表示,今日(29日)到將軍澳新都城中心的「寶萊大藥房」調查,發現藥房涉嫌非法管有及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包括兩款眼藥水和一款外用藥,標示生產地均為日本,有關產品包裝上並無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其中兩款涉事產品含有被列為第1部毒藥、治療青眼光的「新新的明」。當局正繼續調查案件,並呼籲已購買的市民立即停用。

將軍澳新都城中心二期的「寶萊大藥房」涉嫌銷售未經註冊藥品,包括兩款日本參天製藥Sante FX NEO眼藥水和獅王Pair暗瘡藥膏。(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今日(29日)表示,涉及的藥房位於將軍澳新都城中心二期的「寶萊大藥房」,當局根據情報,今日到場展開調查,涉及的未經註冊藥物,包括兩款日本參天製藥Sante FX NEO眼藥水和獅王Pair暗瘡藥膏,有關產品包裝上均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當中大部分附有外語標籤(包括日文及英文)。

當局指,初步調查顯示,行動中所檢獲的相關產品其中兩款含有「新斯的明」,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

當局指,含有「新斯的明」的眼藥水可用於治療青光眼,其副作用可導致眼部疼痛和不適,以及視力模糊。含有上述成分的產品只應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並須憑醫生處方購買。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註冊,才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因其安全、效能及品質均未獲保證。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當局又提醒市民,不應在沒有醫護人員的指引下自行用藥。已購買並使用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懷疑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