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城前傳》被指偷步公映 電影管理處:電檢條例對政府無約束力
警務處新一輯宣傳片《守城前傳》將於本周六(24日)晚上在無綫電視翡翠台(81台)首播。警方於本周二(20日)在警察總部舉行首映會,有網媒質疑無「核准證明書」下「涉嫌偷步公映」。不過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指,電影檢查條例對政府不具約束力,並不適用於政府放映的影片。
據悉,警方估計在電視播映後,會吸引公眾人士向警方申請授權播片,故警方亦已呈交電檢申請,以便有關人士可在電影院向公眾播放,料周五(23日)獲批「核准證明書」。
報道指周五才可領取上映「核准證明書」
首映會邀請中央駐港機構官員 、參與拍攝的相關政府及機構代表、社區領袖、滅罪會委員及傳媒出席。網媒《大城誌》今晚報道,翻查電影檢查監督分級資料庫顯示,不論是片名、導演名、或者過去90日,都沒有相關影片的評級紀錄,報道稱有關影片仍在申請電檢,原定本周五(23日)才可領取上映「核准證明書」,變相涉嫌「偷步公映」。報道指兩年前同一宣傳片《守城》,最近補辦電檢申請後,也在本周五才獲批上映「核准證明書」。
電影管理處:警察總部播映《守城前傳》不受約束
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則指,根據香港法例第1章 《釋義及通則條例》,任何法例除非明文訂定或其必然含意顯示該法例須對政府具約束力,否則對政府不具約束力;因此電影檢查條例(第392章)對政府不具約束力,並不適用於政府放映的影片,亦即警方於警察總部就《守城前傳》的放映並不受約束。
警方申「核准證明書」 便利公眾申請授權戲院播映
至於為何仍申請「核准證明書」,據了解,警方估計周六晚在無綫電視放映影片後,會吸引公眾人士向警方申請授權播片,故警方亦已呈交電檢申請,便利有興趣人士向警隊借用影片並在電影院向公眾播放,料周五會通過電檢。
另外,就在電視上放映,持牌電視台需要按《廣播條例》就所有內容作尺度評估,以決定內容適合在哪個時段播出。據悉,《守城前傳》經評估後,適合在晚上9時半後播出,合乎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