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衞生署6.19起18區設推廣站 為期兩周 籲登記中央名冊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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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15日)呼籲市民踴躍支持器官捐贈,並指會於下星期一(19日)起的兩周內加強推廣,在全港十八區設置器官捐贈推廣站,方便市民了解器官捐贈的資訊及即場於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

醫務衞生局發言人續指,去年首5個月共有5785個取消登記的申請,逾半根本從未登記,「不排除少數人的意圖是擾亂中央名冊的代表性及增加政府人員的行政負擔」,並對此予以譴責。(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官網截圖)

衞生署表示,在6月19日至6月30日期間分別於多個地區康健中心、社區會堂、民政諮詢中心等設置18個器官捐贈推廣站,讓市民即場登記捐贈器官的意願,為輪候器官移植的病者及其家人帶來希望。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本港現時有超過2,000名器官衰竭病者急切需要器官移植。若得不到合適的器官,他們需依賴儀器和藥物延續生命,當中有不少病者因等不及適合的器官便離世。為縮短病者的等候時間,使他們能及早重獲新生,市民積極支持器官捐贈尤其重要。

衞生署2008年設立中央名冊,目的是方便有意捐贈器官的人士自願登記,妥善及安全地記錄其捐贈器官的意願。有關的器官捐贈醫護人員,會透過中央名冊得悉去世者捐贈器官的意願,並讓捐贈者家人知道其遺愛人間的心願,以成全其遺願。

香港遺體器官捐贈一直採用「自願捐贈」模式。根據該機制,縱使死者生前已表明死後願意捐贈器官,器官捐贈聯絡主任亦會徵求死者家屬的同意。如家屬反對,有關移植手術便不會進行。因此,中央名冊是捐贈者向家人及醫護人員清晰表達離世後捐贈器官意願的有效途徑;捐贈者告知家人其器官捐贈意願亦非常關鍵。

衞生署指,經驗表明,當家人知道摯親生前曾表達捐贈器官的意願時,通常會願意尊重和實踐其意願。署方呼籲市民踴躍支持捐贈器官,並鼓勵身邊家人和朋友支持器官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