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4周年| 保安局譴責台大研究生協會 指抹黑警方合法行動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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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6月4日)是六四事件34周年, 台灣大學研究生劉家儀昨日到維園悼念,遭警方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理由逮捕。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今日發表聲明稱,劉家儀的悼念行為竟成為香港警方口中的「煽動作為」,協會嚴正抗議警方逮捕的行為。香港保安局發言人今日發表聲明,強烈反對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就警方執法行動,作出毫無理據及失實的指控,並對其罔顧事實、混淆是非、企圖透過抹黑警方合法行動而模糊焦點的行為予以譴責。
保安局發言人嚴正重申,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的人士或組織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或背景無關。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者會被依法追究,沒有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
發言人強調,香港居民一直享有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亦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等自由。但市民在行使這些自由時,必須遵守法律和在不影響社會秩序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前提下進行。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早前發聲明稱,劉家儀3日身穿燭光「真相」上衣,以膠帶交叉封口,手持六支白玫瑰、四支紅玫瑰,在身上貼上寫有「禁食」的A4白紙,原定於6時4分起絕食89643.4秒,悼念六四事件的死難者,並支持天安門母親。
協會指出,劉家儀只是一位來自香港的台大研究生,更是一位將一生奉獻給追求自由民主的運動者,協會在此向她致上最高敬意,同時嚴正抗議香港警察逮捕的行為。協會密切關注劉家儀的人身處境,也呼籲台大校長能聲援自己的學生,並給予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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