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申請取消後衞生署會聯絡 要求14日內附身份證副本核對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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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發現,在網上提交取消器官捐贈登記的申請後,會收到衞生署的電郵,要求回覆;當局亦新設要求,申請取消登記人士須回覆電郵時夾附香港身份證副本作身分核實,以完成相關程序。該電郵也寫明,如署方在發出郵件14日內仍未收到回覆,將不能繼續處理申請。
據衞生署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的專題網站,原來列明自本月25日起,會致電或電郵聯絡申請登記或取消登記的人士以跟進申請,如是以電郵聯絡者,會被要求回覆時夾附香港身份證複本作身分核實。
醫務衞生局早前指,近五個月共有5,785個取消器官捐贈登記的申請,當中逾半(2,905宗)申請者根本從未登記,「不排除少數人的意圖是擾亂中央名冊的代表性及增加政府人員的行政負擔」,對此予以譴責。而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也提到相關情況不尋常,要求警方調查。
《香港01》收到讀者反映,在網上提交取消器官捐贈登記的申請後,收到衞生署的電郵,要求他回覆電郵,並夾附香港身份證複本作身分核實,以完成相關程序。該電郵也寫明,如署方在發出郵件14日內仍未收到回覆,將不能繼續處理申請。
政府今日發稿指,正繼續檢視中央名冊系統的登記申請及取消登記申請流程,經考慮個人私隱及身份核實認證等因素後,會適時更新系統及優化相關流程,並作適當公布。
據衞生署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的專題網站,原來近日新增一則以紅字標示的通知,列明署方自本月25日起,會致電或電郵聯絡申請登記或取消登記的人士以跟進申請,如是以電郵聯絡者,會被要求回覆時夾附香港身份證複本作身分核實。該通知都提到,為加快申請程序,請申請人根據指示完成身分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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