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底警揭元朗黑幫 4男聲稱三合會成員 官稱屬傾閒計囚12至13周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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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自2016年派臥底潛伏一年後,大舉掃蕩元朗黑幫,拘捕逾百人,包括綽號「田雞東」的元朗區議員鄧勵東。涉案7男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聲稱三合會成員」等罪成,其中鄧勵東等三人早前被判囚11至24星期,其餘4男的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4名被告案發時說話屬「傾閒計」性質,另考慮到審訊因疫情有所延誤等,分別判4人囚12及13星期。

案件原有七名被告包括田雞東

7名被告依次為:胡學霖(46歲,綽號「日本仔」)、張銓漢(64歲,綽號「囝囝」)、鄧勵東(64歲,綽號「田雞東」,前元朗區議員)、郭贊財(65歲)、文冠榮(64歲)、黃繹維(57歲)和張允耀(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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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雞東」等早前已判刑

7名被告共被控12項控罪,指他們於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6月15日期間,在元朗合益中心地庫「銀湖芬蘭浴室」,自稱三合會成員或幹事,及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他們今被裁定其中10罪罪成,涉及自稱三合會成員或幹事的控罪。其中胡學霖囚24星期、張銓漢囚22星期、鄧勵東囚11星期。

4被告捐錢及做義工未達減刑程度

法官判刑時指,今日判刑的4名被告,案發時只是在「傾閒計」,與早前被判的3名被告一樣,同以13星期為量刑起點。其中被告張允耀在犯本案時,剛因同一控罪被判社會服務令不久,屬於加刑因素,加刑1星期。雖然4人分別曾捐錢及進行義工服務,但未達到減刑程度,僅能因新冠疫情對審訊延誤的影響,考慮到期間各被告須承受心理壓力,酌情扣減1星期,即最後判郭、文和黃囚12星期,張則判囚13星期。

臥底警潛芬蘭浴室蒐證

案情指警方派出臥底警員到該芬蘭浴室工作一年,期間曾見過眾被告到訪,臥底警工作聽他們聊天,發現有被告提及是「勝和」的人,亦有人說過:「攪寸哥即係攪我地勝和。」等話,同場並有人和應。

案件編號:DCCC 140、6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