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師涉迷姦非禮兩女案 事主醒來見被告強姦她「不過我冇射精」
健康治療師涉嫌用俗稱「迷姦藥」的強力安眠藥迷暈2名妙齡女子,先誘女事主飲「健康飲品」,其後帶她們入房按摩,趁機脫衣非禮和強姦,更用電子手錶拍下強姦經過,被捕後更向警員稱他當時無射精。按摩師否認迷姦、非禮等4罪,今(10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其中一名女事主今供稱,在佔旺期間認識被告,更曾目睹被告為人治療,她之後上被告辦公室,飲用藥物後卻精神模糊,醒過來驚見她上衣被脫光,並見被告想吻她。
被告文耀輝,44歲,被控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非法性行為、非禮及強姦共4罪,即分別於2014年12月12日及2015年5月31日,在九龍彌敦道寬成樓對女子X和Y施用氟硝西泮,意圖使X和Y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使任何人得以與她們進行非法性行為。文耀輝另外被控在上述日子,分別非禮X和強姦Y。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被告與22歲女事主X在佔旺示威中認識,其後以WhatsApp繼續聯絡,X本身有健康問題,2014年12月12日應被告的邀請上到他位於彌敦道的健康中心,待中心其他學員離開後,被告給X兩杯飲品聲稱可幫助她睡眠。被告之後帶X入房為她按摩背部,X失去意識,醒來後發現上半身赤裸,牛仔褲和內褲被褪到臀部,被告則把臉湊近她,似乎想親吻她。X推開被告,忽忙穿衣離開中心,其後報警。
其中一事主為德國籍女子
23歲德國籍女事主Y,前年來港探望男友,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Y在2015年5月31日上到被告的健康中心,被告給她一杯「健康飲品」,她喝後感到暈眩,被告為她按摩背部期間Y失去意識,醒來驚覺被告正在強姦她。她當晚報警,警察在被告的電子手錶發現3段影片,影片拍到被告正在強姦失去知覺的Y。
兩事主血液及尿液有受管制藥物
化驗報告顯示,兩名女事主的血液和尿液內有氟硝西泮,氟硝西泮是一種強力安眠藥,受到《危險藥物條例》管制。警誡下,被告承認曾與Y性交:「我係有X過條女,不過我冇射到精」,又承認曾在Y的飲料中落藥。
事主X在佔旺示威認識被告
擁有大學學歷的女事主X先作供,他憶述在佔旺示威中認識被告,覺得被告樂於助人,對他印象很好,亦向他透露自己有睡眠窒息症等問題。被告聲稱對中草藥很有研究,有中草藥方面的碩士學位,又在彌敦道開辦健康中心,邀請她來中心。
案發當日,被告待中心20多名學員離開後,給X一杯熱飲,X多番婉拒最終喝下,形容飲料「好苦,好辣口」。被告再給她另一杯帶有濃烈中藥味的飲料,她喝後10至15分鐘後感到頭暈和「好眼瞓」。
遭老師誘姦發2000晚惡夢 林奕含遺作控訴:「他硬插進來,而我為此道歉」
事主X在被告更想吻她的一刻突然醒來
X稱她之後昏迷,醒來時發現自己的頭不在按摩床上前端,上身全身赤裸,下身的牛仔褲被拉到臀部一半位置,被告俟近她身邊,雙手壓着她,欲吻她,她的頭即時移向左面,並意識到有危機,從按摩床起床,作出反抗,穿回胸罩,被告取出她的藍色長袖衣服讓她穿上。
事主說,她準備離開時,取走枱上一枝藥物放在自己紙袋裏,並發現自己電話被轉校無響聲震動功能,而她前男友一度打過8次電話給她。她即時致電前男友講述事件,並相約他到旺角見面,到達後她前男友見她精神狀況有問題,乘坐送她到伊利沙白醫院,她需要護士用輪椅運送她到醫院大堂。
事主在佔旺時見過被告為人治療
X在辯方盤問時透露,她過去曾因腳傷看過物理治療,治療師指她脊椎其中一節移了位。她和被告在2014年11月28日旺角清場時,她透過被告找回失散朋友,又曾見被告在現場替人治療及避免警方追擊。
朋友事後指被告可能可幫助事主的健康,事主遂到被告寫字樓,據她理解,被告是一名中醫。其後辯方澄清,被告雖然擁有中醫及中草藥兩個碩士學位,但在香港沒有中醫執照,卻在內地則有中醫執照資格。
事主X稱案發時無能力作判斷
辯方律師指出,被告當日給事主喝聲稱能改善她慢性失眠的兩杯飲品,又取出一支藥水滴入她鼻孔,令到猛流鼻水,呼吸困難,期間被告按摩她下半身及大腿內側,再按摩她上身,更着她除了上身衣物方便按摩。
X聽罷突情緒激動,並說:「我在警方口供紙已經講過,我當時精神狀況很迷糊,下意識下做了,我當時無思考能力判斷對或錯,若我判斷到,就不會讓這件事發生,就不會有下一位受害者出現這個世界上。」
X並禁不住在庭上哭了起來。X作供完畢,案件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HCCC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