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指引|孫玉菡稱若警告後刻意不跟從 不排除引職安例檢控僱主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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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下周一(15日)起推行,僱主須就不同警告級別採取適當措施,但指引非強制性。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3日)在港台節目表示,指引雖非法例規定,但不代表沒有法律後果,因勞工處會巡查,並會向沒有做足措施的僱主發出勸喻或警告,若再三發現僱主刻意不跟從,而該工作環境會對工人造成嚴重中暑風險,不排除會引用《職安健條例》下的僱主一般責任條款提出檢控。
孫玉菡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提到,提早在初夏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是希望給予時間讓業界適應,強調指引非鐵板一塊,僱主可按實際情況決定如何執行,在同一工作環境中不同工種,如地盤的紮鐵、泥水、釘板,可互相協調休息時間。
然而,《指引》沒有法律效力,勞工界憂僱主不會亦難以跟隨。孫玉菡今重申,《指引》沒法律效力不代表沒有法律後果。他解釋,勞工處一直有巡查,一般若發現僱主沒做做得不足便給予勸喻、警告,如再三發現僱主刻意不跟從,但該環境會對工人造成嚴重中暑風險,不排除在嚴重狀況下,會按《職安健條例》下僱主一般責任條款追究:「你(僱主)知而不做、刻意不做或有意不做,情況嚴重是可以循法例,用一般僱主責任去追究。」
勞工處周一(8日)宣布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指引按天文台發出的「香港暑熱指數」訂定3個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當中有三類情況建議停工,包括在黑色工作暑熱警告下,重勞動(如搬運工、釘板工等)及極重勞動(如紮鐵工人、棚架工人等)均建議停工。新措施會在下周一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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