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女生學校廁格誕女後即棄掉 認殺嬰罪 前男友:我才應受罰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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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女生懷上前男友的孩子後,在學校廁格誕下女嬰,但她怕女嬰哭聲被人聽見,便用體育服塞住女嬰口,再將女嬰放入袋中棄置街上。女嬰後來被途人發現時已死。女生今(4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殺嬰罪,求情稱她分娩時受廁所的浴血畫嚇到,產後萌自殺念頭,希望「一命換一命」換回女嬰性命。其前男友亦有寫信稱,他才是應該受懲罰的人。法官李素蘭形容案件是令人傷感的悲劇,明白被告當時要面對的困境,把案押後至5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報告。

分娩影響致精神不平衡

被告T.Y.M.原被控謀殺罪,她承認交替的殺嬰罪,獲控方接納。控罪指她約於2020年9月22日,在天水圍故意導致一名未命名而不足12個月大的女嬰死亡,即以一件衣服的一部份塞入女嬰口中,在該作為發生時,被告仍未從分娩該嬰兒的影響中完全復元,致精神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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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人聽到哭聲衣服塞女嬰口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一名中六學生,2020年9月22日她在上學期間,在學校廁格內誕下女嬰。惟女嬰哭泣,她擔心被人聽見,便用衣服的一部份塞入女嬰口中,再把女嬰放進一個藍色袋。並把藍色袋放在學生休息室,然後棄置在學校附近一個垃圾桶旁。有途人目擊身穿校服的被告,把一個藍色袋塞入垃圾桶。

晨運客發現女嬰屍骸

翌日凌晨4時,一名晨運客發現垃圾桶內的藍色袋,打開後見到嬰兒頭部,隨即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女嬰被毛巾裹著,全身染血,頭上有一件衣服,嘴巴被一部份衣物塞住。女嬰頭骨凹陷,四肢僵硬,身上有螞蟻爬,仍然連著臍帶,但已失去呼吸和心跳,明顯死亡。法醫推斷,女嬰至少已死去半天,推斷死因為窒息致死。

清潔工曾見女廁有血跡

警方向校方查詢下,發現被告當日上體育課時曾稱不適,需到醫療室休息;清潔工在早上11時許,見到廁所一廁格的地板、馬桶內外均有血跡,以為是經血,故把血跡抹掉。

被告誕嬰後繼續上課

被告被捕後稱,她在懷孕後期才知道有孕,當日在學校分娩後,因怕女嬰哭聲被人聽見,遂用體育服及毛巾包裹她,並將一塊布塞進其口中。被告將女嬰放入袋並置於學生休息室,其後繼續上了一堂課,因感到不適到醫療室休息,大約下午1時半離開學校。離校時,她將載有女嬰的袋放入背囊,惟沒有再聽見袋中傳出聲音,她未有打開袋查看,便把它棄在學校外巴士站一個垃圾桶旁邊。

女嬰父認曾未使用安全套性交

警方聯絡女嬰生父,他稱與被告曾經交往但已分手,二人曾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數次性交,但他不知道被告懷孕。

被告分娩後神智受到影響

控辯雙方均有延聘精神科醫生評估被告狀況,其中一人指,被告當時感到一股強烈痛楚,突然聽到一聲巨響,便見女嬰出生並跌入浴血的馬桶內,她因眼前畫面及突如其來的分娩過程而感害怕,當刻患上創傷後遺症,神智受到影響,無法思考。另一人則不認為被告有創傷後遺症,但判斷她產女後感到內疚且有抑鬱跡象,相信她因分娩時承受的身心壓力、持續流血、痛楚等情況受到困擾,尚未從分娩該嬰兒的影響中完全復元。

來自破碎家庭居所環壞惡劣

辯方求情指,被告生於破碎家庭,缺乏家人關懷及指導,又引述社工報告指她的居所環境非常惡劣,滿佈垃圾。被告獲學校老師、同學等撰寫求情信,其中女嬰生父表示他才是應該受到刑罰的人,而不是被告。

望法庭能憐憫被告

辯方又形容,被告當日經歷了任何人都會覺得可怕的情況,從醫生報告可見她分娩時受到極度不適及痛楚,當刻無法思考,不知道為何會這樣做,希望法庭能夠憐憫。事發後,她曾萌生自殺念頭,希望「一命換一命」換回女嬰性命,至今依然要接受精神科治療及服用藥物。此外,被告因為本案一度還押14個月,及後獲准擔保,盼法庭顧及其情況考慮判處感化令。

本案首次在裁判法院時,辯方申請匿名令獲批,裁判官下令傳媒不得報道被告的名字、年齡、學校和住址。

案件編號:HCCC22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