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自然教育中心農作物被摘取 職員指勸喻頻密 已向漁護署備案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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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西貢蕉坑的獅子會自然教育中心一向是港人郊遊之地,園內種植了不少農作物作為教育用途。不過漁護署擺放告示,指近日於展區內發現多宗採摘植物事件。記者今日(1日)現場觀察,大部份農作物未見收成,只有少量辣椒和蕃茄初熟,並無郊遊人士採摘植物,大多只是近距離觀察或拍照。

有家長攜同老幼享受家庭樂,坦言小朋友曾有意伸手摘取,但已被立馬阻止:「如果個個都摘嘅話,會破壞咗」。中心發現有人摘取植物,亦會作出勸喻;有職員透露,勸喻的次數越趨頻密,園內任何情況,均會向漁護署報告。

漁護署回覆查詢表示,該署定期派員巡邏中心,如發現懷疑非法採摘植物的活動或接獲相關投訴,會盡快就個案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檢控涉案人士。2020年至今年4月,漁護署在中心共接獲一宗懷疑非法採摘植物的活動或接獲相關投訴,並向一名懷疑涉案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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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竪立大型警告牌指 指近日多宗違法採摘植物事件

獅子會自然教育中心位於西貢蕉坑,佔地約16公頃,園內設有5個展覽館和多個戶外展區,由漁護署負責管理。適逢今日為公眾假期,園內各個展區都不乏一家大小的蹤影,不少小朋友圍觀植物及昆蟲,家長一旁指導及拍照,亦有港人自行組隊郊遊或參與本地團體舉辦的一日遊活動,生態專家進行導賞。

漁護署於園內的農作物展區路口竪立了大型警告牌,提醒郊遊人士採摘植物乃違法行為,提及「近日發現多宗違法採摘植物事件」。告示指,該署已向執法人員備案,警告郊遊人士未經許可採摘植物,即違反《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展區各處地上亦擺放小型警告牌,強調「獅子會自然教育中心內的農作物乃作展出及教學用途」。

農作物展區的行人路附近種植了木瓜、熱情果、水芹、通菜、慈菇等蔬果,不過未見成熟果實,僅見少量熱情果結果,但仍呈青色。不過,旁邊田園的辣椒結實累累,少量番茄初熟,不少郊遊人士駐足觀看,靠近仔細研究。

家長:小朋友或出於好奇摘植物 須即時阻止並指正

記者現場觀察,前來參觀自然教育中心的多為港人,未見有採摘情況,大多只是用手機及相機近距離拍照。中心職員指,倘發現有參觀者採集植物會作出勸喻,而最近「勸喻嘅次數頻密咗」,中心內出現任何情況均會向漁護署報告。

漁護署回覆查詢表示,獅子會自然教育中心果園區共佔地約2萬平方米,種有龍眼、荔枝、黃皮、芒果、李及各種柑橘類水果等,總數約為40種。農作物區則佔地約3,000平方米,會按農作物的生長季節和習性等因素,輪流交替種植約60種農作物。農作物區的瓜棚位置主要種植絲瓜、水瓜、冬瓜、熱情果等藤本蔬果,水生農作物區則種有慈菇、通菜、水芹等水生蔬菜。各種蔬果收成期各有不同,以夏末初秋為主。現時中心內一年生瓜豆開始發芽生長,而熱情果、四季豆和葡萄等作物亦開始結出未成熟果實。

漁護署指,去年中心訪客達31.4萬人次。該署定期派員巡邏中心,如發現懷疑非法採摘植物的活動或接獲相關投訴,會盡快就個案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檢控涉案人士。2020年至今年4月,漁護署在中心共接獲一宗相關投訴,並向一名懷疑涉案人士採取執法行動。有關「不得採摘植物」的告示自去年起張貼於農作物區,以提醒遊人不得非法採摘植物。

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包括中心)切割或摘取植物,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林小姐帶同一對子女和從內地來港的父母參觀,她指,本身小朋友看見熟成的小辣椒都想摘取,她立刻阻止,「可能本身小朋友佢好奇,有啲嘢佢又想問吓個味道」。林小姐相信,小朋友基於好奇,或會摘取植物,但她作為家長會教導:「有啲有味嘅植物,你問下個味道好特別咁樣,佢本身係諗住探索下呢個世界,我覺得我哋做家長一定要教佢哋唔可以摘,如果個個都摘嘅話,會破壞咗。」

宋先生則一手被大兒子牽著走,一手拖著兩歲半的小女兒,太太推著嬰兒車,一家四口徐徐步行至農作物展區,邊走邊看。宋先生表示,留意到路口的告示牌,「我哋都唔會(摘取),主要都係未收成,收成都唔可以掂啦」。他說,相信小朋友亦會想摘取(農作物),但家長看管之下,應該會守規矩。被問及小朋友今次參觀未能看見豐碩果實會否失望,宋先生回說:「都唔會嘅,因為有農作物,又有花花草草,又有魚睇,佢哋而家睇下呢啲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