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設計中心旗艦計劃收支大跌 70%首委任董事無申報利益
最新一份審計報告今日(26日)出爐,審計署指由創意香港營運的「香港設計中心」,在2017/18至2021/22的五個財政年度內,將收支目標下調至與政府協議下限的17%,但實際收支最終達標甚至超出目標逾50%。報告亦揭發中心4個旗艦計劃的收支大跌近15個百份點,當中DFA設計獎和Fashion Asia Hong Kong在增加支出後,收入仍然下跌,惟中心卻無就旗艦計劃訂定收支比率目標,認為旗艦計劃的財政可持續性會影響到中心的整體收支比率表現,促請創意香港改善旗艦計劃的收支比率措施,並為整個設計中心訂定具挑戰性的收支比率目標,以盡力收回政府所資助的計劃成本。
審計報告提到,根據政府與設計中心簽訂的撥款協議,訂明設計中心須建立和加強其收入來源,並盡最大努力提升收入水平,以收回政府所資助計劃的成本,而中心亦須達到每個財政年度的收入支出目標。
審查發現,中心在2017/18至2021/22財政年度期間,收支比率的目標曾由20%增至25%,但疫情後的2021/22年度卻下降至17%,達目標下限。不過,在審查的5個財政年度,設計中心的實際收支比率均高於目標,2020/21年度實際收支較目標超出60%,而2021/22年度超標近六成。
另外,創意香港亦無為設計營商周、DFA設計獎、設計「智」識周和Fashion Asia Hong Kong等旗艦計劃訂定收支比率目標,惟相關項目的收支比率持續下跌,由35.7%降至21.1%,下跌14.6個百份點。值得注意是,DFA設計獎和Fashion Asia Hong Kong的支出分別增加了490萬和680萬元,惟收入卻分別減少60萬和40萬元。
營運設計中心的創意香港解釋,下調收支目標是因為疫情帶來不確定因素,加上「設計#香港地」項目在2020/21年度已完結,隨後已無法再確保收入,但審計署認為,創意香港應考慮設計中心多年來達到的實際收支比率,為中心訂定具挑戰性的收支比率目標,並要改善旗艦項目的收支比率措施。
在旗艦項目方面,設計中心推出的「創意智優青年設計才俊獎」和「創意智優青年設計才俊特别奬」,得獎者分別可獲最多50元和25萬元贊助,並要在限期前赴港外實習或進修6至12個月,計劃訂明得獎者必須在完成港外實習或進修後返回香港,並從事香港設計業最少連續兩年,若得獎者違反規定,設計中心有權撤銷獎項,並追回已支付的贊助。
獲獎人士未按協議回港 設計中心無追究
審計報告提到,在2017/18至2021/22年度期間,共有54名得獎者,而截至今年2月28日,有26人已完成了港外實習或進修,惟其中1人並無返港,佔整體4%。報告指,並無文件記錄顯示,設計中心曾向該人採取行動。
報告又指,雖然設計中心不時發電郵查詢得獎者的最新動向,惟卻無備存得獎者有否遵從從事香港設計業最少連續2年的規定,而承諾書亦無列明得獎者遵從相關規定的時限。
審計署建議,設計中心應設立機制,以監察得獎者有否遵從在完成港外實習或進修後返港及從事香港設計業最少連續2年的規定,同時確保得獎者履行承諾,以及考慮訂明時限,履行相關承諾。
至於營運方面,審計報告提到,政府與設計中心訂立的撥款協議並無加入與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指引和規定,認為文體旅局需要在日後的撥款協議中應增設有關指引和規定,以加強規管。
另外,審計署審查了設計中心在2018年至2022年間,董事會成員提交成員利益登記表格的記錄,發現在審查期內,首次獲委任的20名董事,有14名成員(70%)無提交成員利益登記表格,當中11人並無獲設計中心發出相關表格的要求,惟無文件紀錄顯示,中心曾向董事會成員跟進未交的表格。
另外,設計中心每年要提交的成員利益登記表格中,在審期期內合共涉及126份申報表,惟董事會成員尚未提交50份(40%)表格,當中包括有15份是中心並無發出提交表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