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洲爭議】護村戰開打! 卡板封村口 村長吶喊:一定要行出嚟
元朗橫洲公屋發展風波持續多時,地政總署昨(5月2日)入村張貼收回土地公告。村民今日運來大批卡板於村口架起圍欄,開始24小時巡守,希望阻擋政府收地。村民指地政署本來5月4日和5日入村,但昨突然聯同大批警員張貼通告,質疑政府未刊憲就偷步收地。永寧村村長陳愛金強調三村村民扎根多年,呼籲其他香港市民「一定要行出嚟」,因為難保他朝其他非原居民村落有同樣遭遇。
昨日地政署帶同警員入永寧村、鳳池村、楊屋新村,與村民發生爭執,警方指一名男子揮舞鐵棍並要求公職人員停止張貼告示,於是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之,該名男子已獲保釋候查。
村長斥無恥不良 沒有諮詢
村民撕毀地政署的公告,以示不會接受收地。陳愛金指,早前從一直負責溝通的民政處得知,地政總署將於4日及5日入村,詎料昨日署方突然與過百警員闖村張貼通告,他直斥署方「無恥,不良,擘大眼講大話,政府做嘢乜都係咁偷步?」他又指政府一直沒有就收地諮詢他們。有村民亦指政府從沒有與他們商討賠償及安置安排。
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指,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和《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收回土地必須刊憲,質疑政府偷步張貼公告。朱凱廸則指,政府做錯的事一定要糾正,又一直沒有諮詢過村民,十分支持村民站出來護村,因為行動是為城市發展變得公義、開放透明,保障弱勢者發言的權力。
發展局:按既定程序 周內將刊憲
發展局回覆指,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按該條例第14條張貼的收回土地公告,需於公告刊憲前張貼。而「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則沒有規限,按該條例第4條張貼的收回土地公告,需於公告刊憲前或後張貼。按既定程序,地政總署於5月2日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並於本星期就上述兩條例的收回土地公告刊憲。
元朗橫洲首期發展計劃包括興建公營房屋、一所學校、一幢社會福利綜合大樓,以及進行相關的基礎設施工程。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和《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收回共79幅私人土地,涉及的土地面積約3.5公頃。而受影響的私人土地將於收地公告張貼後3個月復歸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