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達臣道冧天秤|3人遭票控8罪 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再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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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安達臣道資助出售房屋項目地盤去年9月發生天秤倒塌奪命工業意外,釀成3死6傷。勞工處早前表示,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向相關持責者(包括有關承建商、分判商及個別人士)提出共67項檢控。其中三名被指涉案的人士,遭票控8罪。案件今(3日)在觀塘法院提堂,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再訊,期間讓控方繼續調查。

涉案被告分別為郭俊聰(33歲)、黎浩賢(40歲)和潘志財(58歲),分別被票控1張、2張和5張傳票,包括「無合理辯解而故意於工作時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他本人或他人的事情」和「沒有為受僱人本人及其他人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等。

被告郭俊聰被控「無合理辯解而故意於工作時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他本人或他人的事情」,指他於2022年6月1日,身為受僱於安達臣道地盤建築工程的人,就塔式起重機TC5的底座支撐架的焊接,發出不符合獲批設計的指示。

被告郭俊聰(左2)。(朱棨新攝)

另兩名被告被控沒有妥善為塔式起重機的底座支撐架、交付明知有要項屬虛假的證明書等

黎浩賢被控「沒有為受僱人本人及其他人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和「無合理辯解而故意於工作時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他本人或他人的事情」,指他於2022年7月23日和8月9日,沒有妥善為塔式起重機TC3的底座支撐架的外觀檢查;以及在沒有進行外觀檢查下,確認報告所指的塔起起重機TC3,其底座支撐架熔焊焊縫的外觀檢查結果是可接受。

潘志財被控「無合理辯解而故意於工作時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他本人或他人的事情」及「沒有為受僱人本人及其他人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兩罪,指其於2022年7月27日,身為受僱於安達臣道地盤建築工程的人,無合理辯解而故意於工作時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其本人及他人的事情,和基於其作為或不作為,即使一部塔式起重機TC3吊起一個重量大於其最大吊重能力的負荷物。

潘另被票控三項「交付虛假證明書或作出虛假報告」罪,指潘身為合資格檢驗員在進行起重機械檢驗後,在或約在同日向TC3的擁有人交付三張明知有要項屬虛假的證明書,分別是結果證明書所指的TC3的錨定及壓重、依照該規例規定測試及徹底檢驗TC3、起重滑車及絞車、證明書的資料均屬確實無訛、及該些機械均處於安全操作狀態。

▼ 2022年9月7日 秀茂坪安達臣道地盤一個天秤突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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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再訊 以備控方調查

控方今申請把案件押後至6月30日處理,並解釋調查尚未完成。而代表被告郭俊聰的大律師反對再押後,指郭的案件於去年12月底首次提堂,若再押後,押後的時間將達6個月。辯方又指郭的案件簡單,只涉一名證人,望盡快審訊。控方回應指,本案涉嚴重工業意外,日後或申請把案件合併處理。

裁判官問及控方,是否另有一批涉及同一事件的傳票,會於6月30日時一併處理,控方稱是,而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再訊。

案件編號:KTS 26615/2022、KTS1171-1177/2023